文言文虛詞復習

編輯: 逍遙路 關鍵詞: 初中文言文 來源: 高中學習網(wǎng)

  中考語文常見的文言文虛詞有16個,之、其、而、然、則、乃、以、于、焉、何、為、若、且、雖、乎、者 ”,《中考指要》p.52強調了前9個:“之、其、而、然、則、乃、以、于、焉”。下面關于文言文虛詞復習,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本篇資料可以幫到大家。

  一、復習“之”

  (一)用作代詞,有以下兩種情況:

  1. “之”可以代人、代物、代事。譯為“他”、“她”(他們)、“它”(它們)等。如:①愿陛下親之信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代人,他們)(《出師表》)

 、谔t(yī)以王命聚之……謹食之(代物,指蛇)(《捕蛇者說》)

  ③操蛇之神聞之(代事,這件事)(《愚公移山》)

 、苋馐痴咧\之(代事,這件事)(《曹劌論戰(zhàn)》)

  “之”代人時,多指代第三人稱,但是,有時“之”也作第一人稱,譯為“我”、“我們”。如:①君將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說》)①主人處處款之(《于園》)

  2.“之”用作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如:

 、儆辛继锩莱厣V裰畬。(《桃花源記》)②曾不能損魁父之丘。(《曹劌論戰(zhàn)》)

  (二)“之”用作助詞,有四種情況:

  1.結構助詞,用于定語和中心語之間,譯為“的”。如:

 、傺嗳赴仓欩]之志哉? (《陳涉世家》)②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岳陽樓記》)

 、坌〈笾z。(《曹劌論戰(zhàn)》)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無實在意義,不譯。如:何陋之有?(《陋室銘》)

  3.結構助詞,是定語后置的標志。如: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岳陽樓記》)

  4.“之”用作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如: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愛蓮說》)

  5. “之”用作音節(jié)助詞,用于湊足音節(jié),無實意,不譯。

  如:久之,目似瞑。(《狼》)

  (三)“之”用作動詞。譯為:“去”、“往”、“到……去”。如:至之市!多嵢速I履》

  練一練

  解釋句中“之”的意義和用法:

  1.輟耕之隴上( )(《陳涉世家》)

  2.二世殺之 ( )(《陳涉世家》)

  3屬予作文以記之 ( )(《岳陽樓記》)

  4.予嘗求古仁人之心 ( )(《岳陽樓記》)

  5.悵恨久之( )(《陳涉世家》)

  6.雖我之死,有子存焉( )(《愚公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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