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書?沈君理傳》原文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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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君理,字仲倫,吳興人也。祖僧?,梁左民尚書。父巡,素與高祖相善,梁太清中為東陽太守。侯景平后,元帝征為少府卿。荊州陷,蕭?署金紫光祿大夫。
君理美風(fēng)儀,博涉經(jīng)史,有識鑒。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高祖鎮(zhèn)南徐州,巡遣君理自東陽謁于高祖,高祖器之,命尚會稽長公主,辟為府西曹掾。稍遷中衛(wèi)豫章王從事中郎,尋加明威將軍,兼尚書吏部侍郎。遷給事黃門侍郎,監(jiān)吳郡。高祖受禪,拜駙馬都尉,封永安亭侯。出為吳郡太守。是時兵革未寧,百姓荒弊,軍國之用,咸資東境,君理招集士卒,修治器械,民下悅附,深以干理見稱。
    世祖嗣位,征為侍中,遷守左民尚書,未拜,為明威將軍、丹陽尹。天嘉三年,重授左民尚書,領(lǐng)步兵校尉,尋改前軍將軍。六年,出為仁威將軍、東陽太守。天康元年,以父憂去職。君理因自請往荊州迎喪柩,朝議以在位重臣,難令出境,乃遣令長兄君嚴往焉。及還,將葬,詔贈巡侍中、領(lǐng)軍將軍,謚曰敬子。其年起君理為信威將軍、左衛(wèi)將軍。又起為持節(jié)、都督東衡、衡二州諸軍事、仁威將軍、東衡州刺史,領(lǐng)始興內(nèi)史。又起為明威將軍、中書令。前后奪情①者三,并不就。
    太建元年,服闋,除太子詹事,行東宮事,遷吏部尚書。二年,高宗以君理女為皇太子妃,賜爵望蔡縣侯,邑五百戶。四年,加侍中。五年,遷尚書右仆射,領(lǐng)吏部,侍中如故。其年有疾,輿駕親臨視,九月卒,時年四十九。詔贈侍中、太子少傅。喪事所須,隨由資給。重贈翊左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侍中如故。謚曰貞憲。君理子遵儉早卒,以弟君高子遵禮為嗣。
    君理第五叔邁,亦方正有干局,仕梁為尚書金部郎。永定中,累遷中書侍郎。天嘉中,歷太仆、廷尉,出為鎮(zhèn)東始興王長史、會稽郡丞,行東揚州事。光大元年,除尚書吏部郎。太建元年,遷為通直散騎常侍,侍東宮。二年卒,時年五十二,贈散騎常侍。
(選自《陳書•列傳第十七》,有刪改)
【注】①奪情:古代官員喪服未滿而朝廷強令出仕,叫“奪情”。

譯文:

    沈君理字仲倫,吳興人。祖父僧?,任梁朝左民尚書。父親沈巡,一直與高祖相交好,梁朝太清年間任東陽太守。侯景被平定后,元帝征召(沈巡)為少府卿。荊州失陷,在蕭?的官署任金紫光祿大夫。
    沈君理有優(yōu)美的風(fēng)度儀表,廣泛地涉獵經(jīng)典史籍,有賞識人才、辨別是非的能力。以出任湘東王法曹參軍起家。高祖鎮(zhèn)守南徐州時,沈巡派沈君理從東陽出發(fā)前去進見高祖,高祖看重他,命令他娶了會稽長公主為妻,征召為府西曹掾。逐漸升遷任中衛(wèi)豫章王從事中郎,接著加官明威將軍,兼尚書吏部侍郎。升任給事黃門侍郎,監(jiān)理吳郡政事。高祖接受禪讓后,任命(沈君理為)駙馬都尉,封永安亭侯。(后)調(diào)出朝廷任吳郡太守。這時戰(zhàn)爭沒有停止,百姓生活在饑荒凋敝中,軍隊和國家所用的,都由國家東邊的地域供給,沈君理召集士兵,修造整理器械,民眾樂意歸附,以十分能干會辦事著稱。
    世祖即位,(沈君理)被征召為侍中,升任代理左民尚書,沒有到任,任明威將軍、丹陽尹。天嘉三年,重新任命為左民尚書,領(lǐng)步兵校尉,接著改任前軍將軍。天嘉六年,調(diào)出朝廷任仁威將軍、東陽太守。天康元年,因為父親去世離職。沈君理于是自己請求前往荊州迎接喪柩,朝廷議論認為(他是)在位的重臣,不便讓他出境,于是派遣他的長兄沈君嚴前往了。等到回來,將要安葬,詔令贈予沈巡侍中、領(lǐng)軍將軍的官銜,謚號叫做敬子。這年(朝廷)起用沈君理為信威將軍、左衛(wèi)將軍。(后)又起用為持節(jié)、都督東衡衡二州諸軍事、仁威將軍、東衡州刺史,領(lǐng)始興內(nèi)史。(后)又起用為明威將軍、中書令。前后奪情三次,都不就任。
    太建元年,(沈君理)服喪期滿,被任命為太子詹事,管理東宮事物,升任吏部尚書。太建二年,高宗以沈君理的女兒為皇太子妃,賜給沈君理望蔡縣侯的爵位,食邑五百戶。太建四年,加官侍中。太監(jiān)五年,升任尚書右仆射,領(lǐng)吏部,侍中職務(wù)依舊擔任。這年有病,皇上親臨探視,九月去世,時年四十九歲。詔令贈予(他)侍中、太子少傅的官銜。喪事所需要的,隨所用供給。重新贈予翊左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的官銜,侍中官銜依舊保有。謚號為貞憲。沈君理的兒子沈遵儉早死,以弟弟沈君高的兒子沈遵禮為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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