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政治知識點:財產繼承權

編輯: 逍遙路 關鍵詞: 初中政治 來源: 高中學習網
所謂繼承權,指的是繼承人依法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繼承法》規(guī)定財產繼承分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

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所謂法定繼承,是指既法律直接規(guī)定繼承人的范圍和繼承順序,又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遺產份額分配原則的繼承方式。我國繼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繼承”中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法定繼承人,享有繼承權
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生前可以立遺囑將個人合法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shù)人繼承的一種繼承方式。遺囑繼承的最大優(yōu)點在于被繼承人能夠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處分財產。
遺贈:公民將自己的喪身財產待死后不留給親屬,而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這是法律所允許的。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獲得遺囑中指定的財產,為屬于遺囑繼承,而屬于受遺贈人依據所遺贈人(立遺囑人)的遺贈取得財產。受遺贈人獲得的遺贈的財產,受我國法律保護。

法律上將遺留財產的死者稱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遺留的合法財產稱為遺產。
作為遺產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其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
其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
其三,必須是合法的財產。法律上將依法繼承死者遺產的人,稱為繼承人。

分配遺產的原則:
分配繼承遺產時,要遵循男女平等、養(yǎng)老育幼、和睦團結、互諒互讓、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繼承順序:
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遺產要按照繼承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人繼承。



財產繼承權中常見誤區(qū):
1、未成年人沒有繼承權。
2、繼承權兒子多于女兒。

不屬于繼承范圍的人除了合法遺囑繼承和遺贈外,無權繼承或接受財產。
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的特殊保護和高度重視。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必須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青少年要依據繼承法,維護自己合法的繼承權;同時又要有崇高的的理想和追求,依靠自己的努力奮斗,創(chuàng)造幸福生活。

未成年人獲得財產的主要形式是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財產的所有權。
財產繼承的方式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當均等,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我們的財產繼承權受到侵害,可以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未成年人的財產繼承權不受侵犯,我國法律規(guī)定,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公民的智力成果權不容侵犯。中學生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智力成果權。

我國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繼承法的基本原則,是制定、理解、執(zhí)行和研究我國繼承法的出發(fā)點和依據,是我國繼承法社會主義本質的集中體現(xiàn),也是區(qū)別于其他社會的繼承制度的根本標志。繼承法的基本原則有兩種表現(xiàn)形式:一是以明確的形式規(guī)定出來;二是藏于總則中,不見其形,其精神實質貫穿于整個法律條文中,通過對繼承法的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可以概括出的基本原則。我國繼承法沒有直接規(guī)定繼承法的基本原則,學術界也有多種學理解釋。目前大多數(shù)學者認為我國繼承法自始至終貫穿著四項基本原則,即"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養(yǎng)老育幼、照顧病殘的原則,繼承權男女平等的原則,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對于這四點筆者沒有太大的異議,只有一些筆者認為不是很全面的地方會在概括中加以闡述。

1、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我國《憲法》第13條規(guī)定:"國家依照法律規(guī)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民法通則》第76條規(guī)定:"公民依法享有財產繼承權。"《繼承法》第1條開宗明義地指出:"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可見,"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是我國繼承立法的宗旨和出發(fā)點,是繼承法的首要原則。"⑤
  這一原則包含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法律確認公民的私有財產繼承權,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另一方面,在公民的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繼承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在我國《繼承法》中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方面:
  第一,凡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工人合法財產均作為遺產,都得由繼承人依法繼承。只有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才依法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所有。據《繼承法》第3條規(guī)定,個人合法財產既包括有形財產,也包括無形財產。
  第二,公民的繼承權不得非法剝奪。《繼承法》第7條明確規(guī)定了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法定事由。除此之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第三,公民繼承權受到非法侵害時,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給予法律保護,恢復權利原狀。繼承法是民法的組成部分,所以民法中關于侵權行為的相關規(guī)定當然適用于繼承領域。
  為進一步保護公民的合法繼承權,繼承法對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都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確認順序在先的繼承人首先承受被繼承人的遺產。對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繼承人,繼承法規(guī)定其權利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行使,確保了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切實保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2、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
  筆者認為這一原則應該表述為繼承權平等原則。學者一般只說繼承權男女平等是繼承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而極少數(shù)提到繼承權平等是繼承法的基本原則。筆者認為,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僅是繼承權平等的表現(xiàn)之一,繼承權平等原則應該作為繼承法的基本原則之一。
  繼承權平等原則是社會主義平等觀念在繼承法中的反映,其表現(xiàn)是多方面的。
  第一,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是指公民作為繼承權的主體,不因性別的差異而影響其權利的享有與行使。我國《憲法》第48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法》第13條、第17條、第24條分別規(guī)定了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等內容。《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1條規(guī)定:"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 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在《繼承法》中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女子與男子有平等的繼承權。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各革命根據地、解放區(qū)人民政府就有許多關于男女享有平等繼承權的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在司法實踐中,都強調和重視貫徹繼承權的男女平等!独^承法》第九條規(guī)定:"繼承權男女平等。"繼承權的主體不因性別不同而在權利上不同。
  其次,夫妻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夫妻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權利。丈夫可以繼承妻子的遺產,妻子也可以繼承丈夫的遺產,任何人不得干涉!独^承法》第30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任何干涉寡婦"帶產改嫁"的行為都是違反繼承法的。
  最后,在繼承范圍和繼承順序上,男女親等相同。繼承人不分男女平等地處于其應在的繼承范圍和順序中。而且在代位繼承中,代位繼承人可以是父系親等,也可以是母系親等。
  第二,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繼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在社會主義社會,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繼子女與婚生子女的社會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受國家法律的同樣保護。國家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迫害、歧視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繼子女。在繼承法上,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繼子女與婚生子女同為子女,有著平等的繼承權。
  第三,兒媳與女婿在繼承權上平等。在社會主義中國,男女到對方家生活都一樣,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男女雙方都不因到對方家生活而喪失繼承其父母遺產的權利!独^承法》不僅規(guī)定子女不論是否結婚或到何方落戶都有平等的繼承權,而且還規(guī)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養(yǎng)老育幼、照顧病殘原則
  養(yǎng)老育幼、照顧病殘是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美德,也是我國整個法律體系共同倡導何堅持的原則。它體現(xiàn)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繼承法》確定這一原則,是家庭職能的客觀要求,是人類社會延續(xù)的需要。這一原則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有扶養(yǎng)能力何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如果不盡扶養(yǎng)義務,被繼承人生前可以立遺囑取消他們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殺害其他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喪失繼承權。
  其次,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人以外的人,如果對被繼承人生前所盡義務較多的,可以適當分得遺產。在分割遺產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再次,公民可以與扶養(yǎng)人訂立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以保障其老有所養(yǎng)。
  最后,在法定繼承中,應當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予以照顧。在遺囑繼承中,遺囑人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份額。
  
4、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
  繼承法將社會主義道德所要求互諒互讓、團結和睦上升為法律原則,這既是發(fā)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要求,也是鞏固社會主義新型家庭關系的要求。為了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團結和睦,各繼承人在分割遺產時,都應當互諒互讓、團結和睦。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在我國繼承法中主要表現(xiàn)在:
  第一,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各繼承人具體情況不同,應該堅持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具體分析,確定遺產分配方法。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些;對被繼承人盡主要扶養(yǎng)義務的繼承人,應當多分些,相反,應當少分或不分;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可以適當分得遺產。
  第二,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協(xié)商處理遺產繼承,這在我國民間較為盛行。一般很少在父母剛去世就立即分割遺產的,這體現(xiàn)了互諒互讓、團結和睦這個中華民族的優(yōu)良傳統(tǒng)。


相關初中政治知識點: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中國的國體/國家性質
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
我國公民是指我們社會的一切成員。被剝奪政治權利和犯罪的人,也是中國公民。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國公民是我們在法律上的身份。 在我國,作為國家主人的人民,享有憲法賦予的管理國家等權力。作為國家的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公民權利。所謂公民權利,指的是憲法和法律確認并賦予公民享有的某種權益,這種權益受國家保護,有物質保障。由于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權利,所以稱之為公民的基本權利。

我國公民權利保障機制:
國家以憲法和法律的形式規(guī)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其中憲法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以憲法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為主要內容的權利保障機制,保障公民的權利。

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將公民的權利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下來,運用國家強制力加以維護。
司法保障,是指通過法律制裁各種侵權行為,保障公民的權利。

我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
①平等權;
②政治權利和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④人身自由權利;
⑤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取得賠償權;
⑦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⑧婦女的權利、婚姻、家庭、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
⑨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人格權就是做人的權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精神人格權兩類。人格權作為人權的一部分,它與生命相伴,從出生起就伴隨著我們。在我們的生命歷程中,它由每個人單獨享有,不得轉讓、拋棄、繼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與我們的人生相分離。在公民的人格權中,生命健康權居于首位。
人格權還包括人生自由權,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公民的人身和一直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權是我們參加各種活動,充分享受其他各種權利的基本保障。

我國憲法規(guī)定公民基本義務的內容:
①公民對國家履行的義務: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保守國家秘密;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依法納稅;等等。
②公民對社會履行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等。
③公民對家庭履行的義務: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人子女、成年子女贍養(yǎng)父母等。
公民對社會和家庭履行的這些義務與國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這些義務也是對國家履行義務。

人民與公民區(qū)別:
人民: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擁護祖國統(tǒng)一的愛國者。
公民:指具有一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法律規(guī)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公民取得國籍的方式一般有兩種:一是以出生的方式取得國籍,這種出生國籍也稱原始國籍,也就是說一個人剛剛出生在某國時即具有了某國法律賦予的國籍身份;二是繼有國籍,也就是一個人以申請加入的方式取得某國的國籍。繼有國籍的取得方式很多,如因近親屬關系取得、因婚姻關系取得、因經濟關系取得、因收養(yǎng)關系取得等。
人民與公民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人民是區(qū)別于敵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種國籍并依據該國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

法定義務、道德義務的含義:
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公民必須履行的。
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guī)范,自覺自愿地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
法定義務和道德義務的關系:法定義務和道德義務密切聯(lián)系。諸如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等道德義務被國家認可為法律規(guī)范,即成為法定義務。二者也有區(qū)別。法定義務是由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道德義務是在社會生活中自發(fā)形成的;法定義務以國家強制力作后盾確保履行,道德義務靠輿論、習慣和社會成員自覺自愿來履行。



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統(tǒng)一:我們在社會生活國,不僅享有憲法規(guī)定的各項基本權利,還要對他人、對社會履行相應的義務。這些義務來自親情、道德、紀律、法律等各個方面。其中,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公民必須履行的。我們不能只獲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對于法定義務,我們必須履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公民的某些權利和義務是一致的。在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因此,人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

樹立公民意識,做個合格公民:
①要樹立國家觀念;
②要培養(yǎng)堅定的民主意識和良好的公民道德;
③要增強法律意識,遵守國家法律。

權利意識是公民意識的重要內容。權利維護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依法享有權利,依法行使權利,尊重他人的權利。
如何正確行使公民權:
①公民在行使時要尊重他人權利;
②公民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權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權利。

如何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
①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來侮辱、誹謗他人;
②公民不得利用言論自由教唆、煽動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誰公開發(fā)表了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公共利益的言論,誰就要對言論后果負責。

自覺履行義務應該做到:法律鼓勵的積極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須去做;法律禁止的堅決不做。


我國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特點:
一、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我國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表現(xiàn)在:首先,享有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主體非常廣泛。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決定了我國享受權利的主體的廣泛性。現(xiàn)階段,我國的權利主體的范圍主要包括一切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tǒng)一的愛國者。即使是對于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而言,他們與自己身份相應的其他權利,國家也是依法保護的。其次,憲法確認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范圍是非常廣泛的。除了《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外,在“總綱”和“國家機構”前后兩章還確認公民在其他方面的權利和自由。例如保護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權、繼承權、民主管理權、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權等。


二、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
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主要表現(xiàn)在:首先,公民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上都一律平等。即(1)公民不分民族、性別、出身、職業(yè)、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職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2)國家機關在適用法律上對公民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當和合法權益,都平等地予以保護;(3)國家不允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享有憲法和法律以外的特權,每個公民都應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其次,公民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確認的權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擔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公民不可以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也不能只盡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三、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現(xiàn)實性
1.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內容具有現(xiàn)實性。具體表現(xiàn)在:
(1)客觀上十分需要,而又非確認不可的就堅決寫進憲法。例如公民的人格尊嚴,是一項基本人權,是重視人、尊重人,以人為本的法律基礎。因此,我國1982年《憲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2)能做到的或者經過創(chuàng)造條件可以逐步實現(xiàn)的,就根據能夠實現(xiàn)的程度,作出實事求是的規(guī)定,例如受教育權。(3)從實際條件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能做到的,憲法就不予以確認。例如,1982年憲法取消了1954年憲法對“公民有居住和遷徙自由”的規(guī)定。
2.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有法律保障和物質保障的,例如,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同時又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為公民享受這種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又如,憲法規(guī)定對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取得賠償?shù)臋嗬?/P>

四、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我國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主要表現(xiàn)在:
1.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主體是一致的!稇椃ā返谌龡l規(guī)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鄙鲜鲆(guī)定表明,公民享有權利,就必須履行義務;同樣,公民履行義務,才能享有權利。
2.公民的某些權利和義務是彼此結合的,如勞動權和受教育權既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又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3.權利和義務是互相促進的。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本質上反映了公民個人、集體和國家三者間的關系。在我國,國家不僅通過憲法、法律確認和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而且通過改革政治體制和發(fā)展經濟文化事業(yè),為公民行使自由和權利提供越來越多的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就越有利于激發(fā)他們的政治熱情和生產積極性,更自覺地履行義務;而公民自覺履行義務的積極性越高,國家就會越昌盛、富強,同時,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也就愈加獲得更多的保障。




相關初中政治知識點: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權:
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圍內有獨立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進行行動和思維、不受約束、控制或妨礙的人格權。又稱身體自由。

人身自由內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剝奪、限制的權利。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指與人身有密切聯(lián)系的名譽、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權利,具體體現(xiàn)為人格權,如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禁止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權,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場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過書信、電話、電信及其它通訊手段,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體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屬私生活秘密與表現(xiàn)行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隱匿、毀棄,公民通信、通話的內容他人不得私閱或竊聽。

如何維護人身自由權:
⑴為了更好地維護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利,我們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增強防范和保護意識,懂得如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
⑵一旦受到傷害,要懂得依法追究對方對法律責任,以討還公道和獲得賠償。
⑶我們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利,相應地就有義務不去傷害別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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