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二年(1127年),四月金軍攻破開封,金兵在開封城內大肆劫掠,掠走徽宗、欽宗和后妃、太子、宗戚、工臣、伎女等3000人以及城中的全部財務,開封以及附近的州縣慘遭浩劫,北宋滅亡。因此事件發(fā)生在靖康二年,史稱“靖康之變”或“靖康之難”。
靖康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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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初中歷史知識點:宋金和議
宋金和議:
由于南宋以主和派占了上風,茍安東南,金朝經過幾次南下教訓也無力南下,1141年,南宋與金訂立和議,規(guī)定東起淮水、西至大散關以北的土地歸金朝統(tǒng)治;南宋皇帝向金稱臣;每年向金輸納“歲幣”。當時,宋高宗的年號為紹興,史稱“紹興和議”。紹興和議使南宋與金的對峙局面確定下來。有利于南北經濟的恢復和發(fā)展和民族的交流。后來,宋金之間有進行了幾次戰(zhàn)爭,但是金朝始終不能滅亡南宋,雙方政治、軍事力量基本上處于均衡的狀態(tài)。后來,金把都城遷到可燕京,改名為中都。
兩宋時期民族關系的特點:
1.民族政權并立存在。
2.和戰(zhàn)交替。兩宋政權多次同少數(shù)民族政權交兵,但最終以“歲幣”等方式換取和平,形成和議局面。
3.民族矛盾突出。多個民族政權并立,彼此之間戰(zhàn)爭不斷。遼、西夏、北宋、南宋、金都是亡于其他民族政權的進攻,但在戰(zhàn)爭后又形成了較長時間和平的局面,使民族矛盾得到相對緩。
4.民族融合是歷史發(fā)展的主流。
紹興和議的評價:
紹興和議是南宋王朝力求偏安的屈辱投降條約。消極作用(紹興和議是南宋政府向金乞降的結果,是"不平等"的.紹興和議最具屈辱性。它給南宋人民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和屈辱) 。
積極作用(確立了宋金對峙的局面在客觀上也使雙方減少了戰(zhàn)爭,彼此獲得一個長時期相對安定和平的發(fā)展環(huán)境,有利于南北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fā)展,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友好交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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