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化學家。1843年建議改革原子量系統(tǒng),并提出把分子量定為該物質(zhì)在氣態(tài)時與2克氫氣同體積時的質(zhì)量。他在進行有機物分類時,認識到“同系物”的存在。1853年他在取代反應的基礎上,提出了“類型論”,把當時已知的有機化合物分別納入水、氯化氫、氨、氫四種基本類型。這四種母體化合物中的氫被各種基取代,可得到各種有機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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