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二年級政治知識總結清單: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構成要件】下面是老師對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構成要件的總結,同學們跟著老師回顧此知識點。
侵害肖像權的行為構成要件:
1凡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廣告、雜志封面、掛歷),就須取得肖像權本人的同意,否則就構成侵權。
2,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條 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jīng)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條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以營利為目的的,未經(jīng)本人同意或以欺詐手段取得本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為,是侵犯肖像權的行為。
通過上面老師帶領著同學們學習,相信同學們都能很好的掌握了此知識點,后面還有更多的知識點等著同學們學習,一起來吧 初中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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