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益州新昌縣令①夏侯彪之初下車②,問里正曰:“雞卵③一錢幾顆。”曰:“三顆。”彪之乃遣取十千錢,令④買三萬顆。謂里正曰:“未須⑤要,且寄雞母抱之,遂成三萬頭雞,經(jīng)數(shù)月長成,令縣吏與我賣。一雞三十錢,半年之間成三十萬。”又問:“竹筍一錢幾莖⑥。”曰:“五莖。”又取十千錢付之,買得五萬莖。謂里正曰:“吾未須要筍,且向林中養(yǎng)之。至秋,竹成,一莖十錢,積成五十萬。”其貪鄙不道⑦,皆此類。
【注釋】①令:縣令。②初下車:此處指官員剛到任。③雞卵:雞蛋。④令:讓。⑤未:不是;須:必須,馬上。⑥莖:根,做量詞。⑦不道:不值得一提。
【參考譯文】
唐朝時,益州新昌縣令夏侯彪之剛來上任的時侯,問一個里正說:“這地方雞蛋一文錢能買幾只?”里正回答說:“能買三只。”夏侯彪聽了之后,派人取來一萬文錢交給里正,讓里正代買三萬只雞蛋。說:“我不是馬上就要,暫且將雞蛋放在母雞處孵化,就孵成三萬只雞。過了幾個月長成大雞后,我讓縣吏為我賣了它們。一只雞賣三十文錢,半年期間,我就可以積攢成三十萬文錢。”夏侯彪之又問:“竹筍一文錢能買幾根?”里正回答說:“能買五根。”于是又取錢一萬文交給里正,讓里正代他購買竹筍五萬根。并對里正說:“我并不須用這些竹筍;暫且放在竹林中讓它生長,到秋長成成竹,一根賣錢十文,就可以積成五十萬文錢。”他貪婪卑鄙不值得一提,都是這一類。
【閱讀訓練】
1.解釋:
(1)令:縣令 (2)遣:派遣 (3)令:讓,叫 (4)付:交給
(5)類:這一類
2.翻譯
(1)未須要,且寄雞母抱之,遂成三萬頭雞。
我不是馬上就要,暫且將雞蛋放在母雞處孵化,就孵成三萬只雞。
(2)其貪鄙不道,皆此類。
他貪婪卑鄙不值得一提,都是這一類。
3.“之”在古漢語中常作代詞,指出下列“之”指代的具體內(nèi)容。
(1)且寄雞母抱之 指代“三萬顆雞蛋”
(2)又取十千錢付之 指代“里正”
(3)且向林中養(yǎng)之 指代“五萬莖竹筍”
4.用一個成語來概括夏侯彪之的舉止: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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