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路揚鑣的
《魏書·河間公齊傳》載,北魏洛陽令元志與御史中尉李彪爭路,兩人吵到孝文帝那里,“孝文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yīng)分路揚鑣。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及出,與彪折尺量道,各取其半。”鑣,馬勒口。原指分道而行,后比喻雙方才力相當(dāng),各有千秋。《隋書·文學(xué)傳序》:“徐陵、庾信,分路揚鑣。”又比喻志趣不同,各奔前程,各干其事,亦作“分道揚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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