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與
詞語:給與
拼音:gěi yǔ 注音:ㄍㄟˇ ㄩˇ
詞性:動(dòng)詞
近義詞:付與、授與、授予、接受、接收、接納、賦予
引證解釋亦作“ 給予 ”。使對方有所得。《后漢書·章帝紀(jì)》:“今肥田尚多,未有墾?。其悉以賦貧民,給與糧種,務(wù)盡地力,勿令游手。” 唐 韓愈 《順宗實(shí)錄二》:“又 貞元 中要乳母皆令選寺觀婢以充之,而給與其直。” 清 李漁 《奈何天·籌餉》:“這等請問邊上的米價(jià),貴賤何如?若有銀子給與邊軍,他還買得出么?” 魯迅 《且介亭雜文·拿來主義》:“ 尼采 就自詡過他是太陽,光熱無窮,只是給與,不想取得。”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早年結(jié)婚,身體孱弱,小地方看去,他絕頂聰明,然而他給予人的卻是那么一種沉滯的懶怠之感。”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www.yy-art.cn/ciyu/1040148.html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