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
詞語:公事
拼音:gōng shì 注音:ㄍㄨㄥ ㄕ?
詞性:名詞
近義詞:公務
基本解釋
◎ 公事 gōngshì
(1) [official business]∶朝廷之事;公家之事
公事公辦
(2) [ducument]∶公文,文件
處理公事
(3) [case]∶案件;事件
殺人公事
(4) [criminal]∶即公事人。罪犯
引證解釋
1. 朝廷之事;公家之事!对·大雅·瞻?》:“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朱熹 集傳:“公事,朝廷之事也。”《三國志·蜀志·劉巴傳》:“又自以歸附非素,懼見猜嫌,恭默守靜,退無私交,非公事不言。” 宋 趙? 《朝野類要·輪對》:“自侍從以下,五日輪一員上殿,謂之輪當面對,則必入時政或利便札子。若??,則謂之有本職公事。” 浩然 《艷陽天》第八九章:“唉,咱們都是老干部家屬了,都知道一個人在外邊辦公事,全家人怎么惦記著哪!”
2. 指公文,文件。 郭希仁 《從戎紀略》:“文?函件,每日無慮五六十起,皆 幼賓 親治,從無積壓公事,治訖每至夜分。” 孫犁 《白洋淀紀事·識字班》:“查個路條,看個公事,看個報,不識字,不只是別扭,有時還會誤事呢!”
3. 指案件;事件!毒┍就ㄋ仔≌f·錯斬崔寧》:“ 朱三老 道:‘我不管閑帳。只是你家里有殺人公事,你須回去對理。’” 元 李文蔚 《燕青博魚》第三折:“誰著這芭蕉葉紙扇翻合著酒,誰道這梨花樣磁缽倒暗著燈。這公事要辯個分明。”《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一:“地方見是殺人公事,道:‘不必相爭,兩下都走不脫。到了天明,一同見官去。’”
4. 即公事人。指罪犯!豆沤裥≌f·史弘肇龍虎君臣會》:“圣帝降?升殿,眾神起居畢,傳圣旨,押過公事來。只見一個漢,項戴長枷,臂連雙?,推將來。”《古今小說·臨安里錢婆留發(fā)跡》:“卻?縣尉次日正要勾攝公事,尋硯底下這幅訪單,已不見了,一時亂將起來。”
5. 指宿娼狎妓、玩弄女人的勾當。 元 張可久 《紅繡鞋·歲暮》曲之二:“競酒爭花公事,吟風弄月神思。” 茅盾 《子夜》八:“他( 趙伯韜 )在某某飯店包月的房間,就專門辦的這樁公事。”
6. 指公物。 宋 葉適 《朝議大夫知處州蔣公墓志銘》:“占吝公事,視同己物,狼心不厭矣。雖與數州,窘固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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