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留任 拼音:liú rèn 注音:ㄌㄧㄡ? ㄖㄣ?
詞性動(dòng)詞
近義詞蟬聯(lián)、連任、革職留任
基本解釋
◎ 留任 liúrèn
[continue in office;retain a post; renmain in office] 繼續(xù)任職;尤指任期屆滿后繼續(xù)擔(dān)任原職
從上屆政府留任的部長們
引證解釋
1. 職官和官署名。猶留臺(tái),留府!端螘·劉穆之傳》:“十一年, 高祖 西伐 司馬休之 ,中軍將軍 道憐 知留任,而事無大小,一決 穆之 …… 穆之 既卒,京邑任虛,乃馳還 彭城 ,以司馬 徐羨之 代管留任。”按,《南史·劉穆之傳》作“ 徐羨之 代管留?”,《資治通鑒·晉安帝義熙十一年》作“ 劉道憐 監(jiān)留府事。”參見“ 留? ”、“ 留府 ”。
2. 指任滿或已他調(diào)的官員因需要仍復(fù)任原職。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www.yy-art.cn/ciyu/536745.html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