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聞鼓的
《晉書·武帝紀(jì)》載,晉武帝為了聽取下情,特在朝堂外懸鼓。臣民如有諫議或冤情,可擊鼓上聞。“西平人曲路,伐(擊)登聞鼓”。其訴多妖言謗語。司職人員奏啟武帝,應(yīng)將曲路“棄市”。晉武帝思之良久,豁達(dá)地說:“這是我的過失。” 便將曲路放掉,沒治他的罪。此后歷代君王大都設(shè)登聞鼓于朝堂。唐在長安和洛陽皆有登聞鼓。宋真宗曾建登聞鼓院。宋代吳曾有《能改齋漫錄》一《登聞鼓院之始》傳世,所記甚詳。后將“登聞鼓”比喻傾訴冤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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