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論爭 拼音:lùn zhēng 注音:ㄌㄨㄣ? ㄓㄥ
詞性動詞
基本解釋
◎ 論爭 lùnzhēng
(1) [contention;argument;controversy;debate]
(2) 由于政治、學術等問題上的分歧而爭論
肯塔基州同意加入合眾國之前的論爭和喧嚷
(3) 在討論或辯論中的爭辯或提出相對的論點
自由貿易與關稅集團之間的論爭
引證解釋
亦作“ 論? ”。爭辯;論戰(zhàn)。 宋 曾鞏 《故朝散大夫孫公行狀》:“而是時,朋黨之議亦已起,大臣相次去位,公上書論爭,語尤切。” 宋 陸游 《南唐書·常夢錫傳》:“ 夢錫 終日論?不能勝。” 梁啟超 《辯論術之實習與學理序》:“廣集諸異己者為累月之論?,往往以生命賭勝負。” 阿英 《關于瞿秋白的文學遺著》:“ 魯迅 先生頗不以這樣的‘辱罵’為然,只是主張‘論爭’。”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www.yy-art.cn/ciyu/897702.html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