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莊絕纓的
漢·劉向《說苑·復(fù)恩》載,春秋時期,楚莊王賜群臣飲酒,日暮酒酣,恰巧燭滅。有個人趁黑暗時拽美人的衣服,而美人則扯斷他的帽帶,以此請求楚王處置那個人。但楚莊王不但不處置,反而下令說:“今日與寡人飲,不絕纓者不歡。”群臣百余人,都扯斷自己的帽帶。二年之后,晉楚發(fā)生戰(zhàn)爭,那個人兒次冒死沖在前面,以報楚王不加罪之恩。后比喻保護(hù)酒后失禮的臣下和誓死報效的典故。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www.yy-art.cn/ciyu/923603.html
相關(guān)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