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不雨的
《漢書·于定國傳》載,相傳西漢時,東海郡有個孝婦,年輕守寡,無子,悉心侍奉婆母。婆母要她改嫁,她不肯;婆母不愿拖累她,乃自縊而死。但是婆母的女兒卻上告官府,說是嫂嫂殺死了她的母親。而前太守竟草草定了案,殺了孝婦,結(jié)果郡中枯旱三年。新太守到任后,弄清了孝婦之冤,于是殺牛自祭孝婦墳,修其墓,天馬上下了大雨。舊因以指冤獄。清·蒲松齡《擬上因亢旱躬禱南郊群臣謝表》:“若乃六月飛霜,未雪高賢之獄;三年不雨,只因孝婦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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