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有兩派有關『催眠現(xiàn)象』的思想;「狀態(tài)」和「傾向」【State and Trait】,屬于狀態(tài)的學派認為催眠為一〝狀態(tài)〞,人們被〝放入〞,我想她們認為像〝睡眠狀態(tài)〞或〝恐懼狀態(tài)〞。
此種說法自然就鼓勵想象,所謂催眠師所做的就是將某人放入某狀態(tài),而每一個催眠師或催眠治療師有她自己的獨門手法,這些方法由一些步驟串聯(lián)在一起,每個方法都像我在前面所提到的項目,或在下一章中所提到略為不同的種類。
催眠師可運用言語來直接作用于肌肉,使得雙手緊握而結合在一起,她也能繼續(xù)使對方站直,然后作用于平衡的感覺,使得對方感覺她將要倒下,而同時運用言語激活全身的肌肉使之僵硬。
然后催眠師扶住僵硬著的對方到地板上,更進一步驟也類似此型式,累積的效應能制造并促進出〝對象〞在心中的想象,行使任何催眠師所說的事,這也使得催眠師有可能建議更多有趣的反應﹝值得注意的是,他絕對無法擁有像軍隊里的士官接受累月的訓練之后的能力,他能以言語命令一個人沖進槍林彈雨之中。﹞
相對于狀態(tài)理論的是傾向理論,她們認為絕不是催眠師有何種能耐,所有發(fā)生的情形都是對象的一種自然能力或傾向,在此種觀點之下,催眠能力就類似內省性,或是I.Q或音樂天份,那是種屬于個人的能力,能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測試,怎么測試呢?
這些就類似我們先前所談過的試驗一樣,典型的測試包含一連串此類簡短的條目,計算方法為〝1級:明顯的在2分鐘合攏在一起〞。
而在此類測試中得到等級較高的人,被認為是非常容易被催眠,而較低等級則被認為被催眠能力不佳,如果你對此詳細內容有興趣,則可參閱「原則」一書中第八章里就包含了一些測試的例子。
而從事娛樂事業(yè)的催眠師,并非以理論的興趣而知名,但是卻表演起來好似同出自一家,在表演較早一些的步驟,她們運用某一種方式─通常為強制雙手扣緊─來由觀眾中選擇出她們認為較好的對象,并且毫不遲疑的說:
『沒有好的對象,我根本就不能做任何表演!坏峭瑫r又常常宣稱:『這些全是我的作為,我運用我的能力將你帶入催眠的狀態(tài)!
近年來,狀態(tài)及傾向學說之爭已漸平息,沒有任何一方是全對,多數(shù)的執(zhí)業(yè)催眠治療師都認為此兩理論各有勝場,而兩者主要的功能都是幫助人們。
你可以用我在先前所敘述過的合理解釋的觀念,來闡述并與兩種學說相互比較,如果你希望說是某人的某種傾向使得一對次系統(tǒng)以特殊的方式互相聯(lián)結作用,我大部分都同意,你能觀察到這種情況;但是我也要說明有可能學習去改變聯(lián)結的本質,傾向不可視為固定不變的。
如果由另一方面,你要稱發(fā)生的情形為次系統(tǒng)的特殊集合被活化成〝催眠狀態(tài)〞,我也不介意,只是我要簡單的說明:已被證實無法發(fā)現(xiàn)一種此類的集合,因此你只是單純的發(fā)現(xiàn)許多可能的〝催眠狀態(tài)〞中的一種。
臨床上我自己避免使用〝狀態(tài)〞這個字眼,因為其意義含糊不清,我比較喜好使用較精確的字眼來取代之,其描述為所發(fā)生的情況是某人在某一特定時間,可能經由一連串盡可能詳細的描述,某種系統(tǒng)被活化或被抑制,及它們是如何的互相聯(lián)結。
概括而言,被認為已〝被催眠〞的人們,其內在的情況為大多數(shù)與外界有關的系統(tǒng)都不活動了,而焦點集中于內部的某些系統(tǒng)卻依然活躍,但是這只是一個概略的敘述,不是精確的定義。
在此種概略性的敘述中,你能使得人們確確實實的專注于強烈的內在圖像,或許是過去的,或是身體的一部份,或是某種感覺、情緒,或缺乏知覺、漂浮或是除了我的聲音之外一切虛無,或是香味或有關死亡等等不一,這些人們的腦波全然不同,他們內在的化學也大不相同,由于相似之處太少,很難就用一句話來形容描述。
雖然如此,一般而言他們與一般正常的情形相比較,都趨向于專注或是局限朝向的警覺。你可能已經注意到在前述的經驗中,心靈專注時最有效果。沒有分心的思想,沒有發(fā)生令人分心的事,另言之,最好沒有其它的心智活動,或將其它的心智或是身體活動轉換掉,停止掉。
下一章我們將探索一些類似的練習來例證之,以穩(wěn)固我們練習催眠的基石,事實上,改變某一次系統(tǒng)的活動不僅導致其它系統(tǒng)活動增加甚至也能減少之。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www.yy-art.cn/cuimian/13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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