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少數(shù)幸福的人——斯丹達(dá)爾
人來到世界上,沒有不追求幸福的,貴為帝王,賤為囚徒,概莫能外。只是,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和看法有所不同。
于連,是這部名著的主人公,從于連的出場到被處決,大約有四年的時間,也就是說,于連快到十九歲時到德萊納先生家當(dāng)家庭教師,二十一歲左右進德拉莫爾府當(dāng)秘書,二十三歲前后入獄,兩個月后死,這四年中,于連唯一的念頭是“發(fā)跡”,是“飛黃騰達(dá)”,進軍隊還是進教會,只是機緣問題,于連自打“很小的時候”看見幾個從意大利歸來的威風(fēng)凜凜的龍騎兵,從而“發(fā)瘋般地愛上了軍人的職業(yè)”,后來在“十四歲時”又眼看著一個兒女成行的治安法官敗于一個三十歲的副本堂神甫,就絕口不談拿破侖了,立志要“當(dāng)教士”?傊,于連是要“寧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飛黃騰達(dá)。”
不過,于連口口聲聲“成功”,“發(fā)跡”,“飛黃騰達(dá)”之類,時時處處羨慕有錢人的“幸福”,卻從來沒有說清楚他究竟要什么。于連想到或感到幸福很少有物質(zhì)的成份,多為貴婦的青睞,自尊心的滿足,能力的實現(xiàn)甚至讀書的自由,有時候哪怕遠(yuǎn)離男人的目光,也能讓他有一種幸福之感。說于連是一個個人主義野心家固然不錯,但不如說他是一個追求幸福卻不幸走上歧途的年輕人來得準(zhǔn)確。
斯丹達(dá)爾所說的“少數(shù)幸福的人”,不是那種有錢有勢的人,如市長侯爵之流,當(dāng)然也不是關(guān)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親欺凌、市長輕視,侯爵指使的于連,此刻的于連具有了“少數(shù)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所有我認(rèn)為,于連的“成功”并沒有給他帶來幸福,反而是他的失敗促使他走向幸福之路。
在我看來,平凡的幸福是最美好的,能夠懷抱著自己最本真,最單純的理想踏上自己人生的旅途的人,是最幸福的。想想孩提時,我們向往的是永遠(yuǎn)快樂。但是當(dāng)我們一邊成長,一邊對前途和命運充滿渴望與希冀,可能暫時沒有飛黃騰達(dá)、出人頭地的欲望,但是也有人生奮斗的目標(biāo)。我們能隨心所欲地從事自己所喜歡的事情,我們能為自己的目標(biāo)而努力奮斗,而不是像于連那樣不擇手段。我們是幸福的,而于連卻是一個悲劇。于連在野心勃勃的時候往往感受不到,包括很多人,在追求功利的過程中卻忽略了身邊平常的幸福。
幸福是一種心態(tài)。你感受到幸福,生活便幸福無比,你感受到痛苦,生活便痛苦不堪。一個人不論高尚還是低俗,只要順應(yīng)自己的天性,找到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歡做的事做得盡善盡美,那他在這世界上就是無比幸福的。
幸福是一種感覺。當(dāng)你能了解你生命中想要的是什么,幸福便會隨之而來。能品嘗生活的真正滋味,能享受人生的真正樂趣,能領(lǐng)悟生活的真正意義,能實現(xiàn)人生的真正價值,才能夠苦得其所,樂在其中。
不妨在讀完這本書后問問自己:“我是少數(shù)幸福的人嗎?”
第一次閱讀,覺得《紅與黑》的主題是人怎樣才能幸福,如此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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