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題。
(
19
分)
胡建傳
胡建,字子孟,河?xùn)|人也。孝武天漢中,守軍正丞,貧亡車馬,常步與走卒起居,所以慰藉走卒,甚得其心。
時監(jiān)軍御史為奸,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qū)。建欲誅之,乃約其走卒,曰:
“
我欲有所誅,吾言取之則取,斬之則斬。
”
于是當(dāng)選士馬日,監(jiān)御史與護軍諸校列坐堂皇①上。建從走卒趨至堂皇下拜謁。因上堂皇,走卒皆上。建指監(jiān)御史曰:
“
取彼!
”
走卒前曳下堂皇。建曰:
“
斬之!
”
遂斬監(jiān)御史。
護軍諸校皆愕驚,不知所以。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懷中,遂上奏曰:
“
臣聞軍法,立武以威眾,誅惡以禁邪。今監(jiān)御史公穿軍垣以求賈利,私買賣以與士市,不立剛毅之心,勇猛之節(jié),亡以帥先士大夫,尤失理不公。用文吏議,不至重法。黃帝《李法》曰:
”
壁壘已定,穿逾不由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
!
'
臣謹按軍法曰:
“
軍正亡屬將軍,將軍有罪以聞,二千石以下行法焉。
'
臣于用法疑,執(zhí)事不諉上,臣謹以斬,昧死以聞。
”
制曰:
“
《司馬法》曰:
”
國容②不入軍,軍容③不入國。
'
何文吏也?三王或誓于軍中,欲民先成其慮也;或誓于軍門之外,欲民先意以待事也;或?qū)⒔蝗卸,致民志也。建又何疑焉?br />“
建由是顯名。
后為渭城令,治甚有聲。值昭帝幼,皇后父上官將軍安與帝姊蓋主私夫丁外人④相善。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完肮鲝],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蓋主聞之,與外人.上官將軍多從奴客往,奔射追吏,吏散走。主使仆射劾渭城令游徼傷主家奴。建報亡它坐。蓋主怒,使人上書告建侵辱長公主,射甲舍⑤門,知吏賊傷奴,辟報,故不窮審。大將軍霍光寢其奏。后光病,上官氏代聽事,下吏捕建,建自殺。吏民稱冤,至今渭城立其祠。
(節(jié)選自《漢書·胡建傳》
【注解】①堂皇:又作“堂隍”,官署的廳堂。②國容:國家(平時)的法令制度。
③軍容:軍中(特殊)的軍法制度。
④丁外人:人名。⑤甲舍:甲級住宅,指公主的住宅。
4
.下列句中加點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3
分)
A
.所以慰藉
走卒,甚得其心
慰藉:撫慰
B
.時監(jiān)軍御史為奸
為奸:做奸邪之事
C
.執(zhí)事不諉上
諉上:連累上司
D
.奔射追吏,吏散走
散走:散開行走
5
.下列各句中加點的詞,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
3
分)
A
.
乃
約其走卒
問今是何世,乃
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B
.
誅惡以
禁邪
焉用亡鄭以
陪鄰
C
.
欲民先成其
慮也
欲加之罪,其
無辭乎
D
.
或?qū)⒔蝗卸?br />誓
青取之于藍而
青出于藍
.下列對原文內(nèi)容的敘述.分析,有誤的一項是(
)(
3
分)
A
.胡建秉公執(zhí)法,發(fā)現(xiàn)監(jiān)軍御史違法,就帶領(lǐng)下屬前去捉拿并斬殺了他,為嚴肅軍法起到了模范作用。
B
.胡建執(zhí)法斬殺監(jiān)軍御史,是謹遵軍法上所說的“軍正執(zhí)法,不屬于將軍,將軍有罪,軍正可以上奏;二千石以下的校尉都尉,軍正都可以依法治理”的條例執(zhí)行的。
C
.皇帝的詔書中說:國家的法律不完全適用于軍營。因此打消了胡建關(guān)于副職執(zhí)法的
疑慮。
D
.胡建揚名是因為在渭城令與帝妹蓋主等皇親國戚的斗爭中,表現(xiàn)出的不畏權(quán)貴.敢于同惡勢力斗爭得精神。
7
.用現(xiàn)代漢語翻譯文中劃橫線的句子。(
10
分)
(
1
)今監(jiān)御史公穿軍垣以求賈利,私買賣以與士市,不立剛毅之心,勇猛之節(jié)。(
5
分)
譯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壁壘已定,穿逾不由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
5
分)
譯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考答案:
4
.
D
(散走:散開逃跑)
5
.
B
(
A
項,前
“
乃
”
為副詞,于是.就;后
“
乃
”
為副詞,竟.竟然。
B
項,兩個
“
以
”
均為連詞,連接手段與目的,可譯為
“
來
”
。
C
項前
“
其
”
為代詞,作定語,當(dāng)
“
他的
”
講;后“其”為副詞,表示反問語氣,可譯為“豈”“難道”“還”。
D
項,前
“
而
”
為表修飾關(guān)系的連詞,可譯為
“
著
”
;后
“
而
”
為表轉(zhuǎn)折關(guān)系的連詞,可譯為“但是”“卻”等。
6
.
D
(胡建揚名的原因是依據(jù)黃帝時的軍法上說的“二千石以下的校尉都尉,軍正都可以依法治理”條例斬殺了監(jiān)軍御史,而皇帝也認同他不必采用文吏的議處。)
7
.(
1
)如今監(jiān)御史公然打通軍營的矮墻來達到做買賣獲利的目的,(自己)私下里做買賣,而且跟軍士們一齊作交易,(如果)不確立堅定的同敵人斗爭的決心,(沒有)勇猛地打擊敵人的氣節(jié),(得分點:翻譯“穿”“市”各
1
分,句意
3
分)
(
2
)軍隊的營壘已經(jīng)筑好,穿壁墻不從正路走的人,這就是奸邪之人,是奸邪之人(應(yīng))殺。ǖ梅贮c:翻譯“壁壘”“奸人”各
1
分,判斷句式
1
分,句意
2
分)
【參考譯文】
胡建字子孟,是河?xùn)|人。孝武帝天漢間,擔(dān)任軍正次官的職務(wù),因清貧而無車馬,常步行與士卒生活在一起,用這種方式撫慰士卒,深得士卒之心。
當(dāng)時監(jiān)軍御史做奸邪之事,他打通北軍營壘的矮墻,將那里作為他做買賣的地方。胡建想殺了他,就與他的走卒相約道:
“
我想為殺一個人,我說抓他(你們)就抓他,(說)殺他(你們)就殺他。
”
于是在選士馬的日子,監(jiān)御史和護軍各部校排坐在廳堂上,胡建率領(lǐng)士卒小跑到廳堂下拜見(他們),趁(胡建)上了廳堂,士卒都上了廳堂。胡建指著監(jiān)御史說:
“
抓他!
”
士卒上前(將監(jiān)御史)拖下廳堂。胡建說:
“
斬了他!
”
(士卒)就斬了監(jiān)御史。
護軍的各部校都很驚愕,不知道為什么。胡建也有已寫好的奏章在自己的懷中,于是上奏道:
“
臣聽說過軍法,確立刑法來威服眾人,誅殺邪惡的人來禁止邪惡的事。如今監(jiān)御史公然打通軍營的矮墻來達到做買賣獲利的目的,(自己)私下里做買賣,而且跟軍士們一齊作交易,(如果)不確立堅定的同敵人斗爭的決心,(沒有)勇猛地打擊敵人的氣節(jié),(就)不能做士大夫的表率,(這就)特別失理不公。(如果)采用文職的意見,那就不能行重法。黃帝《李法》上說:
”
軍隊的營壘已經(jīng)筑好,穿壁墻不從正路走的人,這就是奸邪之人,是奸邪之人(應(yīng))殺!
'
我認真地按照漢軍制規(guī)定的:
“
軍正是不屬于將軍(管轄)的,將軍有罪過,(軍正)可以將(他的罪過)表奏,對于秩奉兩千石以下的官吏,(軍正可以徑自)行法。
'
我(作為軍正的次官)在以法斬監(jiān)御史上可能存在疑義,(但)我作為具體辦事的人不能(因事)累及上級,我慎重地將監(jiān)御史斬了,冒昧地犯死罪來稟告。
”
皇帝下詔書道:
“
《司馬法》上說:
”
國家(平時)的法令制度不用于軍中,軍中(特殊)的軍法制度也不能用于國家的其他地方。
'
(在軍中)何必聽用文吏的意見呢?夏.殷.周三代的王者有人在軍中立誓,希望軍士事先考慮他的意思;有人在軍門之外立誓,希望軍士先有思想準備來等待事情的發(fā)生;有人將兵刃交叉著立誓,以達到激發(fā)軍士勇氣的目的。胡建又何必懷疑(自己)呢?
“
胡建由此名聲顯揚。
胡建后來做了渭城令,治理(渭城)很有政聲。正遇上昭帝幼,皇后的父親上官安將軍與皇帝的姐姐蓋主(蓋侯的妻子)的私下情夫丁外人很要好。丁外人因此驕傲放縱,(他)與先前的京兆尹樊福有仇怨,于是派刺客射殺了他。刺客藏在蓋主家里,差役不敢抓捕。渭城令胡建帶領(lǐng)差役圍捕。蓋主聽說此事,伙同丁外人.上官將軍帶了好些家奴門客前往,跑到那里追射胡建的差吏,胡建的差吏散開逃跑。蓋主讓仆射(官名,實際上是親信)檢舉揭發(fā)渭城令胡建的巡察們傷了蓋主的家奴。胡建報奏(巡察們是奉行公事)沒有犯什么罪。蓋主惱怒了,派人上書狀告胡建侵擾侮辱長公主,用箭射公主的住宅的門,明知差役傷了公主的家奴,卻隱瞞不報,故意不追究審查。大將軍霍光扣下了蓋主的奏報。后來霍光病了,上官氏代霍光主事,派差吏抓捕胡建,胡建自殺。胡建的下屬.百姓都替胡建喊冤,直到今天渭城還立著他的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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