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法:
利用某些已知的不等式或已證過的不等式或不等式的性質推導出所要證的不等式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綜合法,即由因導果。利用均值不等式的有關公式最為常見。
分析法:
(1)從求證的不等式出發(fā),分析使這個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條件,把證明這個不等式的問題轉化為這些條件是否具備的問題,如果能肯定這些條件都已具備,那么就可以判定所證的不等式成立,這種證明方法叫分析法,即執(zhí)果索因;
(2)用分析法證明要注意格式:“若A成立,則B成立”的模式是:欲證B為真,只需證C為真,只需證D為真…最后得出A或已知的性質、公理、定理,從而得出B為真。也可使用簡化敘述。即B
C
D
…
A或已知的性質、公理、定理。切不可使用B
C
D
…
A。
用綜合法分析法證明不等式常用到的結論:
![](http://pic2.mofangge.com/upload/knowlageEx/02/1223/12230958059981248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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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ic2.mofangge.com/upload/knowlageEx/02/1223/1223095807214150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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