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強調小學生要“對寫話有興趣”“樂于書面表達”“能不拘形式寫下見聞、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現自己覺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內容”,要求語文教師要“為學生的自主寫作提供有利條件和廣闊空間,減少對學生寫作的束縛,鼓勵自由表達和有創(chuàng)意的表達”。這就對習作教學提出了新的要求,怎樣才能喚起學生表達的欲望和習作的興趣呢?以下是我的幾點嘗試。
一、放飛想象,激發(fā)表達欲望
生活是豐富多彩的習作源泉。讓我們的習作時空飛出課堂,自由想象。我嘗試讓學生聽音樂寫作,大自然的聲音千奇百怪,處處充滿著奇妙。比如有的學生聽“呼……呼……”“轟隆隆”“嘩……嘩……”的聲音后,就寫出了很好的習作片段。天空烏云密布,眼看就要下大雨了。果然,沒過多久,狂風大作,“呼……呼……”老天爺怒吼著,像一只發(fā)狂的獅子,不停地咆哮。接著,閃電登場了!我捂上耳朵,雷公公迫不及待地緊跟著:“轟隆隆”的一聲巨響,震耳欲聾,直讓人感覺地動山搖!雨,瓢潑地來臨了。雨后樹上的露珠滴在水洼中,像是雨后的余韻,“滴……
滴……”。這就是他們眼中的世界與生活。表達欲望是寫作的動力,召喚起學生的表達欲望,學生就會“樂于表達”甚至“欲罷而不能”。
二、熱愛生活,激發(fā)表達欲望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培養(yǎng)興趣,就要引導學生熱愛生活,享受生活,承受生活,認識生活,豐富情感。一個熱愛生活的人,就會樂于表達生活,表達生活就會有話可說。一篇出彩的文章,就是學生真實生活的體驗。從生活中去尋找寫作的素材和激情,是解決學生寫作“無話可說”的唯一辦法。學生尋找到了生活的樂趣,學生從生活中獲得了寫作的“原動力”。這種“動力”就是一種渴望把自己眼前所見到的、心中所想到的急于用文字表達出來的沖動。學生有了這種“沖動”,就可以用自己的表達方式,用文字表述出來。
三、讀書生活,激發(fā)表達欲望
要引導學生多讀文學性和科普性的書報。要引導學生從書中間接認識生活,豐富情感體驗和積累語言。讀書體驗,是對別人體驗的再體驗,在再體驗中豐富情感,升華情感。如,在閱讀革命故事中體驗正義感、崇高感;在悲劇性文章中體會憐憫情懷;在閱讀科普著作中體驗科學感,體驗大自然的奧秘感等。挖掘寫作對象的情感,或賦予寫作對象以情感,都能激發(fā)學生的情感。多讀書用情感激發(fā)表達欲望,讓學生無拘無束,讓學生在寫作中感到自由,感到歡樂,因此寫出更精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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