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是環(huán)境保護的重要領域,不同的國家和專家對濕地有不同的定義。我國科學家對濕地定義是:陸地上常年或季節(jié)性積水(水深2米以內(nèi),積水達4個月以上)和過濕的土地,并與其生長、棲息的生物種群,構(gòu)成的生態(tài)系統(tǒng)。常見的自然濕地有:沼澤地、泥炭地、淺水湖泊、河灘、海岸灘涂和鹽沼等。
濕地具有很強的調(diào)節(jié)地下水的功能,它可以有效地蓄水、抵抗洪峰;它能夠凈化污水,調(diào)節(jié)區(qū)域小氣候;濕地還是水生動物、兩棲動物、鳥類和其他野生生物的重要棲息地。濕地與森林、海洋并稱為全球三大生態(tài)系統(tǒng),孕育和豐富了全球的生物多樣性,被人們比喻為地球之腎。
然而,由于人們開墾濕地或改變其用途,使得生態(tài)環(huán)境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如造成洪澇災害加劇、干旱化趨勢明顯、生物多樣性急劇減少等。
為了保護濕地,十多個國家于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薩爾簽署了一個重要的濕地公約──《拉姆薩爾公約》(簡稱《濕地公約》)。這個公約的主要作用是通過全球各國政府間的共同合作,以保護濕地及其生物多樣性,特別是水禽和它賴以生存的環(huán)境。
1996年10月國際濕地公約常委會決定將每年2月2日定為世界濕地日。利用這一天,政府機構(gòu)、組織和公民可以采取大大小小的行動來提高公眾對濕地價值和效益的認識。
2005年世界濕地日的主題為:濕地文化多樣性與生物多樣性。它的主要目的是倡導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和有識之士利用一切機會,開展各種保護、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濕地在保護和豐富文化多樣性與生物多樣性方面的價值及其重要意義的認識,進而促進濕地資源的更好保護與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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