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將兇手納進家族系統(tǒng)時,我聯(lián)想到諸如二二八事件、文化大革命、納粹屠殺猶太人、以色列政府武力鎮(zhèn)壓巴勒斯坦人等大規(guī)模的、由國家機器施行的血腥暴力事件。對受害者家屬而言,確實有個親人被殺了,然而,活著的人可能不知道確切的兇手是哪一個個體;透過「家族系統(tǒng)排列」的方法,若由一個觀眾代表兇手,或許有機會在排列中,讓活著的家屬跨越時空與已故的謀殺者取得和解。
臺大社工系講師李開敏為海寧格的著作《愛的序位》中譯本寫推薦文時提到,2003年參加學習時,海寧格對她說:「妳若不能愛日本人,是無法協(xié)助當年受害的慰安阿嬤的,這是危險的,也會對阿嬤造成傷害!购幐窀M一步指出,許多從事「特別主題諮商治療」的女性,是因為內(nèi)在潛藏對男性的憤怒。李開敏返家后,開始愿意去承認過去對于加害被害情節(jié)的過度簡約與絕對性的思考模式,她領悟了海寧格一再提醒的關于加害與被害者之間的復雜吊詭關系。
海寧格表示,如果受害者家屬想要「以牙還牙」,則這種報復的心態(tài)跟兇手沒什么兩樣,生者同樣也「謀殺」了兇手,這個家族系統(tǒng)依然有人被排除在外。
而我想到了林義雄,他當年因為提倡民主政治,主張人民有組黨權利,國民黨政權將這種想法視為「意圖顛覆政府」,因而加以逮捕,收押期間,林義雄的家人竟因此慘遭謀害,母親林游阿妹及雙胞胎幼女亭均、亮均三人被殺慘死,僅大女兒奐均被救活,至今尚未破案。
事隔多年,林義雄接受一份基督教教會刊物訪問時表示,如果「以眼還眼」這個原則被徹底實行,到頭來會弄得所有的人都沒有眼睛,所以有些先賢反對這種報仇方法。那該怎么辦呢?林義雄說:「也許可以培養(yǎng)這樣的情懷,認定:『世界上只有必須清除的惡事,沒有應該消滅的惡人。』所以,報仇不是消極地發(fā)泄憤怒的情緒去傷害加害者,而是積極地使加害者無法加害自己及他人。所以如何除去加害者做惡的能力,才是報仇者應該努力的目標,至于對加害者做出人身的傷害,除非萬不得已,否則并沒有正面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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