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書?何承天傳》閱讀練習及答案【附譯文】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古詩文閱讀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一)文言文閱讀(19分)
何承天,東海郯人也。從祖?zhèn),晉右衛(wèi)將軍。承天五歲失父,母徐氏,廣之姊也,聰明博學,故承天幼漸訓議,儒史百家,莫不該覽。叔父?為益陽令,隨?之官。
隆安四年,南蠻校尉桓偉命為參軍。時殷仲堪、桓玄等互舉兵以向朝廷,承天懼禍難未已,解職還益陽。義旗初,長沙公陶延壽以為其輔國府參軍,遣通敬于高祖,因除瀏陽令,尋去職還都。撫軍將軍劉毅鎮(zhèn)姑孰,版為行參軍。毅嘗出行,而鄢陵縣史陳滿射鳥,箭誤中直帥,雖不傷人,處法棄市。承天議曰:“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于驚馬也。故不以乘輿之重,加以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于中人。按律過誤傷人,三歲刑,況不傷乎?微罰可也! 出補宛陵令。趙?為寧蠻校尉、尋陽太守,請為司馬。尋去職。
高祖以為太尉行參軍。高祖討劉毅,留諸葛長民為監(jiān)軍。長民密懷異志,劉穆之屏人問承天曰:“公今行濟否云何?“承天曰:“不憂西不時,別有一慮爾。公昔年自左里還入石頭,甚脫爾,今還,宜加重復!澳轮唬骸胺蔷宦劥搜浴m暼赵傅ね絼⒗,恐不復可得也!俺珜W博士。義熙十一年,為世子征虜參軍,轉西中郎中軍參軍,錢唐令。高祖在壽陽,宋臺建,召為尚書祠部郎,與傅亮共撰朝儀。永初末,補南臺治書侍御史。(選自《宋書•何承天傳》)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于驚馬也/
B.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于驚馬也/
C.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于驚馬也/
D.獄貴情斷/疑則從輕/昔驚漢文帝乘輿馬者/張釋之劾以犯蹕/罪止罰金/何者/明其無心于驚馬也/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晉,表示官職升遷,文中表示官職變動的詞語還有除、轉、召為、補等,其中除是任命、授職的意思,除宮表示宮中太監(jiān)等人職務的任命。
B.隆安是年號,漢世宗即位后首創(chuàng)年號,始創(chuàng)年號為元狩,并追稱“元狩”以前年號為“建元”、“元光”、“元朔”,比如康熙、乾隆都是年號。
C.棄市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是在人眾聚集的鬧市,對犯人執(zhí)行死刑,以示為大眾所棄的刑罰,《禮記》:“刑人于市,與眾棄之。”
D.司馬,古代官名,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軍政和軍賦的長官。文中的官職名還有:鄢陵縣史、寧蠻校尉、尋陽太守等。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何承天是東海郯城人,母親徐氏,生性聰慧學識廣博,所以何承天小時候便開始接受教義,通習經(jīng)史百家。
B.剛剛起義的時候,長沙公陶延壽任命何承天為瀏陽縣令,不久他便離職還于京都,撫軍將軍劉毅鎮(zhèn)守姑孰城,授官何承天為兼代參軍。
C.劉毅曾經(jīng)外出行走,鄢陵信史陳滿用弓箭射鳥,箭雖然沒有射死人,但是處以棄市之刑,何承天提議只輕微處罰一下就行了。
D.義熙十一年,何承天為世子征虜參軍,隨后遷職為西中郎中軍參軍,錢塘縣令。宋高祖劉裕在壽陽,宋臺建立,召何承天為尚書祠部郎,與傅亮一起共同撰修朝儀。
13.把文忠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故不以乘輿之重,加以異制。今滿意在射鳥,非有心于中人。
(2)公昔年自左里還入石頭,甚脫爾,今還,宜加重復。答案:
10. 貴:使動用法,以......為貴,即重視情:名詞作狀語故應譯為:官司重視根據(jù)情節(jié)斷案,如果有懷疑的地方就從輕處理,在斷與疑中間斷一處。后句是:過去嚇到了漢文帝所乘坐車馬的人,應在者后斷一處,故選D。 11. A項,除宮表示宮中易主或清理宮殿,錯誤;B項,漢世宗即漢武帝首創(chuàng)年號,正確;C項、D項的表述均正確,故答案選A。
12. B項原文為:義旗初,長沙公陶延壽以為其輔國府參軍,遣通敬于高祖,因除瀏陽令,尋去職還都,譯為:剛剛起義的時候,長沙公陶延壽任命何承天為輔國府參軍,派人通報以尊奉宋高祖,于是任命何承天為瀏陽縣令,不久他便離職還于京都,因此剛剛起義的時候應為輔國府參軍。故選B。
13.(1)所以不用驚駕的重罰,而是施加其他的制度,如今陳滿的本意是射鳥,而不是有意射人。
(2)宋公以前從左里城回到石頭城,多高興啊,這次回來,只不過是再重復一次罷了。譯文:
何承天,東海郯城人。何承天五歲時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徐氏,生性聰慧學識廣博,所以何承天小時候便受到訓詁教育的熏陶,經(jīng)史百家,沒有不詳盡通習的。晉隆安四年,南蠻校尉桓偉任命何承天為參軍,當時殷仲堪、桓玄等人相繼舉兵反抗朝廷,何承天懼怕禍亂不息,就棄職回到益陽。起義之初,長沙公陶延壽任命何承天為他的輔國府參軍,派人通報以尊奉宋高祖,于是任命何承天為瀏陽縣令,不久他便離職回到京都。撫軍將軍劉毅鎮(zhèn)守姑孰城,授予何承天為行參軍的官職。劉毅曾經(jīng)外出行走,鄢陵縣吏陳滿用弓箭射鳥,箭誤中了值勤的將領,雖然沒有傷到人,但是被處以棄市的刑罰。何承天提議說:“官司應重視實情斷決,有疑問則從輕處理。先前使?jié)h文帝劉恒所乘之馬受驚的人,張釋之以犯蹕之罪名彈劾,而處罰也只到罰金,這是為什么呢?因為明白他無意驚動帝王之馬,所以不以驚駕的重罰施加于他,而是施加以不同的條例。現(xiàn)在陳滿的本意在于射鳥,不是有意射人。按照法律,過失傷害人命的,判三年刑,何況還沒有傷人呢?輕微處罰一下就行了!敝x晦鎮(zhèn)守江陵,拜請何承天為南蠻長史。謝晦晉升為衛(wèi)將軍,何承天就轉任為咨議參軍,兼做記室。益州前任刺史蕭摹之,巴西郡前任太守劉道產(chǎn)離官還于江陵,謝晦想殺掉他們,何承天竭力營救,所有的人得以幸免。謝晦被攻克,何承天留在城府中不隨行,等到到彥之到馬頭時,何承天親自去見他并向他請罪,到彥之因為他有誠意,寬恕了他,命他兼作南蠻府事。元嘉七年,到彥之出師北伐,拜請任命何承天為右軍錄事。等到到彥之戰(zhàn)敗潰退,何承天因才能不適于軍旅,得以免除刑罰,而任命為尚書殿中郎,并兼左丞。何承天本性倔強固執(zhí),不能委屈心意逢迎朝中的大官,常用自己所長輕慢同僚。元嘉十六年,被任命為著作佐郎,編撰國史。元嘉二十四年,何承天遷職為廷尉,還沒有正式授予官職,皇上又準備任他為吏部尚書,已下達了密令,何承天泄密,因此被免官,死在家中,享年七十八歲。原來的《禮論》有八百卷,何承天刪減合并,按門類相合并,共有三百卷。此外還有《前傳》、《雜語》、《纂文》、《論》等流傳于世。另外,還修訂了《元嘉歷》,這在《律歷志》中有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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