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喜方士,而柳泌為帝治丹劑,求長年。帝御劑,中躁病渴。?諫,帝怒,貶江陵令。
穆宗立,泌等誅,召?,再遷刑部郎中。前率府倉曹參軍曲元衡杖民柏公成母死,有司以死在辜外,推元衡父蔭贖金,公成受賕不訴,以赦免。?議曰:“杖捶者,官得施所部,非所部,雖有罪,必請有司,明不可擅也。元衡非在官,公成母非所部,不可以蔭免。公成取賄仇家,利母之死,逆天性,當伏誅。”有詔元衡流,公成論死。久之,繇給事中為汝州刺史,越法杖人輒死,以太子左庶子分司東都。遷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改刑部侍郎,為華州刺史。召拜兵部侍郎,出為河南尹,復還舊官。?以道自任,悉心事上,疾黨附,不為權近所持。嘗裒古今辭章,續(xù)梁昭明太子《文選》,自號《大和通選》,上之。當時文士非與游者皆不取,世恨其隘。卒,贈戶部尚書,謚曰敬。
(節(jié)選自《新唐書·裴?傳》)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摔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B.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抨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C.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摔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D.于是兩河用兵/憲宗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甚/使者過/至加摔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隸書,亦稱漢隸,是漢字中常見的一種莊重的字體,書寫效果略微寬扁,講究“形體方正,筆畫平直”。
B.中人,是君主時代宮廷內(nèi)侍奉帝王及其家屬的人員,由閹割后的男子充任,又稱閹人、宦者、中官、內(nèi)官、宮闈臣等。
C.刑部和吏、戶、禮、兵、工等五部,共稱“六部”,是我國古代社會中掌管刑法、獄訟事務的官署。
D.《文選》又名《昭明文選》,是我國現(xiàn)存最早一部漢族詩文總集,由南朝梁武帝的長子蕭統(tǒng)組織文人共同編選而成。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裴?為臣盡忠。對于上任用用宦官,他上疏進諫,皇上不再任用宦官為館驛使,并贊賞他的忠誠,提拔重用
B.裴?自覺維護法律尊嚴。針對有司對柏公成與曲元衡等人處理不合法規(guī)之處,他積極進諫,讓責任人受到法律制裁。
C.裴?為人正直。他因為向皇上進諫,惹怒皇上,被貶出京城;但是他在穆宗即位后被召回京依然積極進諫、主持公道。
D.裴?以道自任,盡心侍奉皇帝。他曾收集歷代文章,續(xù)梁昭明太子的《文選》,名之為《大和通選》獻給皇帝。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澤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方開太平,澄本正末,宜塞侵官之原、出位之漸。
(2)杖捶者,官得施所部,非所部,雖有罪,必請有司,明不可擅也。
參考答案
4.B(注意人名,借助動詞,理清事件的來龍去脈。)
5.A(“形體方正,筆畫平直”是楷書的特點,隸書講究“蠶頭雁尾”“一波三折”。)
6. A(“皇上不再任用宦官為館驛使”錯,原文中的“帝雖不用”足說皇上沒有采納裴?的諫言。)
7.(1)現(xiàn)在正要開創(chuàng)一個太平盛世,(需要)澄清本院,扶正末梢,應該堵塞侵犯官員職權的源頭、鏟除超出本份的萌芽。
(譯出大意給2分,“澄”“原”“漸”三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
(2)用杖捶打人是官員能夠在他所管轄之內(nèi)施行的一種刑罰,如果不屬于他所管轄的,即使有罪,一定要交給有關部門處理,以表明不得擅自施加刑罰。
(譯對大意給2分,“杖捶”“所部”“擔”三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
【文言文參考譯文】
裴?,本來是河東聞喜人。年輕時學習刻苦,善寫隸書。因祖上功德而入官。元和初年,逐步升遷至左補闕。那時兩河用兵,憲宗任用宦人擔任館驛使,檢驗稽查進出之人。有個叫曹進玉的,倚仗皇帝的恩寵十分傲慢。有使者過往,甚至加以打罵,宰相李吉甫奏明情況,罷了他的官。恰逢討伐蔡州用兵,又派宦官為驛使。裴?上疏進諫:“凡是驛站,均有專職官員。畿內(nèi)有京兆尹,外道有觀察使、刺使前往監(jiān)督他們,臺中又有御史任館驛使,專門察查錯誤或缺漏。倘若還有不負責的,則該明示科條,督促加責,誰還敢不警惕?倘若再派內(nèi)宮之臣來主管,那就是內(nèi)臣管外事,職分亂了。若事有不好的,應在初起時責戒;即令還有所妨礙,也必不會擴大,F(xiàn)正開太平至理之風氣,那么澄清本原,扶正末梢,正是其時,應該堵塞侵犯官員的源頭,鏟除錯位的萌芽。”皇帝雖不能采納,但仍嘉獎他的忠心,提升為起居舍人。
憲宗皇帝喜愛方士,柳泌為皇帝煉治丹劑,以求長壽。皇帝服用后,心中煩躁,口渴不解。裴?上疏進諫,皇帝看了奏疏,生氣了,把他貶為江陵縣令。
穆宗立,柳泌等人被殺,招回裴?,升任刑部郎中。前率府倉曹參軍曲元衡,打死了百姓柏公成的母親。有司認為柏公成的母親無辜而死。此時曲元衡的父親任軍使職,就以曲元衡父親的蔭庇給了柏公成錢。柏公成收了錢就不告官了,曲元衡也就得以赦免。裴?上奏說:“用杖捶打人是一種刑法,官員們可以在他部屬之內(nèi)施行,若不是他的部屬,即使有罪,也必須交由有司處理,以表明不得擅自施刑。曲元衡不是官員,柏公成的母親不是他的部屬,不能因父蔭而免罪。柏公成從仇家收受賄賂,以母死謀利,悖逆天性,也應判罪。”皇帝下詔:曲元衡杖責六十后流放,柏公成依法論死。后來,太和四年,裴?由給事中出任汝州刺史,任期中,越法杖人致死。貶為左庶子,分司東都。太和七年,升左散騎常侍、集賢殿學士。太和八年,又轉任刑部侍郎,改任華州刺史。太和九年,再任刑部侍郎。開成元年,任兵部侍郎。第二年出為河南尹,不久,又回來還任兵部侍郎。裴?以道自處,盡心事皇帝,嫉恨朋黨,所以不被當權者、寵幸者所喜歡,曾收集歷代好文章,續(xù)梁昭明太子的《文選》,共三十卷,名之為《大和通選》獻給皇帝。當時的文士若不是與裴?有交往的,其文章均不中選。所以時論認為他很狹隘。后來憲宗終因服丹藥而死,時人認為裴?有遠見。開成三年死,追贈戶部尚書,賜謚“敬”。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www.yy-art.cn/shici/614618.html
相關閱讀:《望岳》學習要點
《獨樂園記》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石州慢?己酉秋,吳興舟中作 張元?》閱讀答案
曹操《短歌行》閱讀答案
《菩薩蠻?書江西造口壁??辛棄疾》閱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