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厭了這一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_詩歌鑒賞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詩歌鑒賞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厭了這一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

[英國]莎士比亞

厭了這一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

比方,眼見天才注定做叫化子,

無聊的草包打扮得衣冠楚楚,

純潔的信義不幸而被人背棄,

金冠可恥地戴在行尸的頭上,

處女的貞操遭受暴徒的玷辱,

嚴肅的正義被人非法地詬讓,

壯士被當權的跛子弄成殘缺,

愚蠢擺起博士架子駕馭才能,

藝術被官府統(tǒng)治得結舌鉗口,

淳樸的真誠被人瞎稱為愚笨,

囚徒“善”不得不把統(tǒng)帥“惡”伺候:

厭了這一切,我要離開人寰,

但,我一死,我的愛人便孤單。

(梁宗岱譯)

【賞析】

莎士比亞第66首十四行詩歷來受到人們極大的關注。但關注的原因各不相同。我國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教科書上認為,這是莎士比亞十四行詩集中最好的一首,因為它批判性最強。這一觀點也一直延續(xù)到現(xiàn)在,似乎也沒有人對此提出疑義。

其實這首詩的成功之處更在于該詩出色的詩歌藝術品質。從原文中我們可以看出,該詩在藝術上采用了多種與原詩內容相仿的技藝。我們以下逐一分析。

一是頭韻的使用。頭韻(Alliteration)—般是指“同一首詩行或不同的詩行中,有兩個以上的詞的詞首輔音、元音或輔音組合相同。”(《世界詩學百科全書》)。這一用

法類似于中國詩歌的“雙聲”。其目的是為了增強詩中的音樂性,使詩句更加具有藝術感染力。

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集中,巧妙地使用了頭韻這一技藝。如第2行中的beggarburn(注定做叫化子),第3行中的needynothing(無聊的草包)等,運用詞首輔音相同這一頭韻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詩中的音樂性。除了加強音樂性,莎士比亞使用頭韻的目的還起著強調關鍵詞語的作用。開頭的第1行使用了丨cry(我……疾呼)這一頭韻,又在結尾的第14行使用了lovealone(愛人便孤單)這一頭韻。這兩個頭韻都是一個詞的詞首音與另一個詞的非詞首重讀音相同。不僅這兩個頭韻技巧相同,而且都是用在關鍵性的詞語上,強烈地表現(xiàn)了作者的心愿,起到了震耳發(fā)聵的藝術效果。

漢詩中與英詩中的“頭韻”相對應的技巧是“雙聲”和“疊韻”。漢詩中的“雙聲”是指用相臨近的詞的聲母的重復出現(xiàn)。如:“荏苒星霜換,回環(huán)節(jié)候催。”(白居易)“疊韻”是指相臨近的詞的韻母的重復出現(xiàn)。如:“帳望千秋一灑淚,蕭條異代不同時。”(杜甫)在漢詩中,這些技巧的使用主要是為了產(chǎn)生樂感效果。

二是重復的技巧。重復(Repetition)是指某個詞語、某行詩句或某種格律形式的反復使用。英詩和漢詩中都常見這一技巧。

相對而言,漢詩中較多使用的是字的重復有人稱之為“疊字”。如:“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杜甫)“一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山盟雖在,錦書難托,莫莫莫!”(陸游)“尋尋覓覓,冷冷清清,凄凄慘慘戚戚。”(李清照)在歐美詩歌中,重復使用得更為廣泛。不僅有詞語的重復,更多的是詩句的重復。如美國詩人惠特曼在《草葉集》就特別喜歡使用這一技巧,尤其是《我聽見美洲在歌唱》等詩。

重復這一技巧的使用不僅僅是出于音樂性或節(jié)奏的考慮,有時這一重復的詞語和詩句本身就有了語義學上價值。重復的詞句或詩行往往在語義上得以升華,不同于原義了。如俄羅斯詩人帕斯捷爾納克在抒情詩《冬夜》中反復使用“桌上的蠟燭在燃燒”這一詩句,但經(jīng)過重復的這一詩句不再是本義了,而是轉義為詩中人物的熾烈的激情。美國詩人弗羅斯特在抒情詩《雪夜林邊小立》的結尾處,重復地寫道:“還要走很多路程才能安睡,/還要走很多路程才能安睡。”其中第一句是本義,指還有很多路程要趕,不能睡覺。第二句則是轉義了,是指人生旅途漫長,還要奮斗,不能歇息。可見,“安睡”一詞在第一句中是本意睡覺,第二句則轉義為死亡了。第一句中的“路程”是指具體的行程,第二句則是指人的生命歷程了。

莎士比亞的這首十四行詩中,既有詩句的重復,又有詞語的重復。在“起、承、轉、合”的結構中,該詩第1句和最后“合”的部分中,人生格言,重復使用了“厭了這一切”,首尾相貫,突出了詩的主基調“厭倦”。詞語重復方面,是第1行至第12行句首的And—詞。在英文原詩中,連續(xù)12個“And”在句首的使用,給人造成的厭倦感是顯而易見的,這與詩的主題也是吻合的。也許,詩人重復使用該詞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厭倦感方面引起“共鳴”。

三是擬人及轉喻的手法。擬人(Personification)是指將一般事物或抽象概念賦予生命,使抽象名詞具體化和形象化。轉喻(Metonymy)是指將具有某種品質的抽象名詞轉義為具有這種品質的人。擬人及轉喻都起著使“思想知覺化”的化虛為實的作用。

擬人的手法在中外詩歌中是常用的技巧。如唐代詩人羅隱在描寫自己騎馬緩行、流連忘返的感覺時寫道:“芳草有情皆礙馬,好云無處不遮樓。”在詩句中,“芳草”、“好云”有了人的情感,從而增強了全詩的韻味。杜牧在《贈別》一詩中以“燭芯”發(fā)出聯(lián)想,將“蠟燭”擬人化,“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淚到天明”,從而表達了更為真摯的離別的憂傷之情。

莎士比亞的第66首十四行詩中,也廣泛地運用了這一技巧。從第2行到第14行中,每一行都有這種轉喻的或擬人化的抽象名詞,如:desert(天才)、nothing(草包)、faith(信義)、honour(金冠)、virtue(貞操)、perfection(正義)、strength(壯士)、art(藝術)、folly(愚蠢)、skill(才能)、truth(真誠)等等,使這一系列表示品質的抽象名詞變得栩栩如生。

四是矛盾對比及悖論手法。矛盾對比(Oxymoron)是指將表面上看起來相互矛盾的詞語結合在一起,通過強烈的對比和反差,來揭示其不同凡響的內在意義,從而起到強烈的表意效果。這一方法也被一些學者看成是悖論(Paradox)的一種。悖論即指表面上似乎自相矛盾,有悖常理,但實質上卻反映了事物矛盾對立的實質。在西方抒情詩中,悖論常用的技巧。似乎自抒情詩誕生起,這一技藝就被發(fā)現(xiàn)。如古希臘女詩人薩福,不僅在《我覺得……》等詩中廣泛應用這一技藝來表現(xiàn)自己復雜的內心體驗,還以“甜蜜的痛苦”來作愛情的定義,在發(fā)掘人的內心世界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文藝復興時期被譽為“意大利詩歌之父”的著名抒情詩人彼特拉克在《愛的矛盾》等詩中,通過大量的相互對立的意象表現(xiàn)了真實而復雜的愛的體驗。在17世紀,英國玄學派詩人約翰•多恩,西班牙詩人貢戈拉等在自己的詩歌創(chuàng)作中將悖論這一技法發(fā)展成詩歌中的一種基本技法。20世紀的著名評論家克林斯•布魯克斯在《制作精美的甕》中斷言:“建筑在悖論之上的詩歌體現(xiàn)了浪漫派思維方式的基本結構,并與雕蟲小技式的文學游戲大相徑庭。”

如莎士比亞的這首十四行詩中:詩人使用captive(囚徒)來修飾good(善),用captain(統(tǒng)帥)來修飾ill(惡),用doctor-like(擺起博士架子)來修飾folly(愚蠢),這些詞語的搭配,看上去似乎有悖常情,卻體現(xiàn)了相反相成的藝術效果。

綜上所述,莎士比亞的第66首十四行詩,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藝術上都極具代表性,體現(xiàn)了莎士比亞的藝術精神。(吳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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