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可念原文及翻譯
老翁可念原文
謝奕作剡令,有一老翁犯法,謝以醇酒罰之,乃至過醉,而尤未已。太傅時年七八歲,著青布绔,在兄膝邊坐,諫曰:“阿兄,老翁可念,何可作此。”
奕于是改容曰:“阿奴欲放去邪?”遂遣之。
老翁可念注釋
、令:指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醇酒:含酒精度高的酒。烈酒。
2、太傅:官名,這里指謝安。謝安,字安石,謝奕的弟弟,后任中書監(jiān)、錄尚書事,進位太保,死后贈太傅。膝邊:膝上。”邊”是泛向性的,沒有確定的方位意義,正像第6則中的“膝前”一樣。諫(jiàn):規(guī)勸。念:憐憫;同情。
3、容:面容;臉上的神色。阿奴:對幼小者的愛稱。這里是哥哥稱呼弟弟。
老翁可念翻譯
謝奕做判縣縣令的時候,有一個老頭兒犯了法,謝奕就拿醇酒罰他喝,以至醉得很厲害,卻還不停罰。謝安當(dāng)時只有七八歲,穿一條藍布褲,在他哥哥膝上坐著,勸告說:“哥哥,老人家多么可憐,怎么可以做這種事!”謝奕臉色立刻緩和下來,說道:“你要把他放走嗎?”于是就把那個老人打發(f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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