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我很叛逆,而且不愛讀書,一個簡單的造句,我都沒法很好完成,更別說寫好一篇文章。媽媽便買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在一個我認(rèn)為無聊的時候,不經(jīng)意的閱讀了,我每天讀幾頁,然后悄悄的折好,做一個記號,隔天再讀。
我被文章里的有趣的情節(jié)所吸引,心也被小主人翁——金鈴所栓住了,看著她我覺得那就是一個活生生的我,生活中我是一個粗心的孩子,每天不是把自己的書本給同桌帶回家,就是同桌的書本被我?guī)Щ丶,為此媽媽沒少訓(xùn)我。有時我也會偶爾乖一下,但是有時也會吧媽媽和老師氣得“鼻子不來風(fēng)”。自從我看了這本書,我也跟著主人翁的個性而改變,她由膽小粗心變得膽大自信,我也會向她學(xué)習(xí)?吹剿膵寢尀閕了金鈴的學(xué)習(xí)和擇校而焦慮心煩時,我想到我的媽媽為了我的付出,突然覺得對不起媽媽?吹阶詈蠼疴徸孕艥M滿的進(jìn)入考場時,我很高興,仿佛是我自己。
媽媽還不知道我已看完這本書,而我會用實際的行動,努力地成為媽媽所期待的那種孩子,媽媽說,她很喜歡像金鈴這樣的孩子。而現(xiàn)在的我開始閱讀一些書籍了,我可以造很通順的句子,在媽媽的幫助下能寫作文了,這是歸功那本《我要做好孩子》。
作文點評:
語言平淡,不會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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