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不同的時期,孩子的交往行為是不一樣的,它們會隨著年齡的增長、交往能力的提高而改變。
嬰幼兒的游戲一般是平行的游戲:幾個嬰幼兒在一個沙坑里玩沙子,他們一個接一個輪流地鏟沙子,而不是一起鏟。
2歲-3歲的孩子也開始互相學習:“他把泥巴扔到墻上,真好玩,我也要扔。”他和伙伴分享快樂。
學前兒童在一起玩時,也有機會檢驗他們在家里學到的東西。和朋友意見不一致,迫使孩子們學習自我控制。
從4歲開始,兒童發(fā)展出了解決問題的能力,盡管這時孩子需要指導才知道如何妥協(xié)。
5歲的孩子如果和朋友有了沖突,就不想去幼兒園,感到孤獨。到了6歲,孩子們開始選擇性地交朋友。
6歲左右,兒童開始尋求同齡人的接納和批準。體育或其它競爭與合作的活動是一個途徑,課業(yè)成績是另一個途徑。
8歲時,一個層級社會結(jié)構已具雛形:頂層是最受歡迎的一些孩子,處于中層的孩子有幾個好朋友,底層是被拒絕的孩子,他們總是制造麻煩。支配著小學兒童友誼關系的“大欺小、強凌弱”法則,對孩子們來說是嚴酷的,但這些法則,對兒童社會性心理的進一步發(fā)展也是有好處的。孩子們需要增加他們在別的孩子眼中的得分,一個孩子處于社會層級中的位置可能是暫時的。有些兒童滿足于有一個親密的朋友,而另一些則有很多好朋友,或是很多熟人,還有些孩子是孤獨的,而他們自己喜歡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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