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的運動醫(yī)學專家建議:規(guī)律性的運動訓練,包括芭蕾舞、桌球、體操、游泳在內,最好是從8至10歲才開始,而某些較難的動作或使人體組織負荷較重的活動(例如芭蕾舞的腳尖),應等到11至13歲再嘗試較為適當。因此擔任幼兒舞蹈老師或運動教練的人,應該要懂得解剖學、生物力學及兒童發(fā)育學,才不至于強迫幼兒做出超過其正常關節(jié)活動度和骨骼能負荷的動作,唯有這樣才能有效地減少運動傷害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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