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孩子從嬰兒時期就跟媽媽分床睡覺,兩三歲的幼兒就住自己的房間了。父母平時只管孩子的安全,其他生活上的事以及游玩、學習都由孩子自理、自主、自我選擇。比如,孩子從小就有自己存放衣服、玩具和學習用品的地方,自己收拾房間,整理、布置屬于自己的“小天地”,父母絕不替孩子做什么事,最多從旁提醒、參謀。美國孩子在家里是小主人,不但參與家庭的各種活動,還參與家庭大事的決策,比如購買什么樣的汽車、家電、電腦,怎樣布置房間,怎樣利用和美化庭院等,父母都傾聽孩子的意見。
許多孩子都跟父母一起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如收拾院子、種植花草樹木、擦洗汽車、做室內外衛(wèi)生、購買東西等。有一個女孩子因為房間總是凌亂,媽媽就跟訂了個協(xié)議:每到周末各自徹底打掃自已的房間,晚飯前完成;平時每天臨睡前要把各種物品整理好,養(yǎng)成隨拿隨放、注重環(huán)境整潔的好習慣。媽媽也就按協(xié)議不再嘮叨不休。
對于孩子的游玩和興趣活動,家長從不強制孩子去做什么,而是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讓孩子獨立支配自己的課余時間。選擇學練什么樂器和其它興趣技能,家長總是給予支持、鼓勵和指導,或幫助請家庭輔導教師,或支持孩子去上個什么技能培訓班。
美國家長大都對孩子的學習不施加壓力。他們的觀點是:喜歡學的孩子自然會努力學,為什么要強制他去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呢?強迫著去做,會傷害孩子的感情與個性。
人的興趣、愛好和才能本來就各不相同,孩子適合做什么就做什么,人生的路讓孩子自己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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