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我國,嬰幼兒早期教育的現(xiàn)實情況如何,未來又將如何發(fā)展呢?為此我們專訪了華東師范大學學前教育系的華愛華教授。
問:現(xiàn)在國內很多早教機構的課程及做法存在較大差異,您是怎么看的?
華愛華教授(以下簡稱華):這取決于早教機構的服務定位。有兩類“早教機構”:一類是招收O?6歲嬰幼兒的全日制托兒所和幼兒園,這類早教機構的課程是直接面向嬰幼兒組織教養(yǎng)活動的,活動是教師和嬰幼兒之間展開的互動;另一類則是非全日制早教機構,由家長帶著孩子來接受早教服務。這類早教機構由于服務定位的不同,課程的組織實施形式也會不同。當定位于直接促進嬰幼兒發(fā)展時,那么課程是面向嬰幼兒來組織實施的,但因為孩子是由家長陪著來的,也因為孩子過于年幼,所以教學活動是由家長配合教師進行的,活動是教師聯(lián)合家長共同與嬰幼兒展開的互動,有時家長僅僅是活動的旁觀者,這類活動我們稱為“早教活動”。當定位于對家長進行育兒指導時,那么課程則主要借助親子互動的方式對家長進行育兒觀念、育兒知識以及育兒方式的傳遞,這時的活動是教師、家長、嬰幼兒之間展開的三方互動,這類活動我們稱為“早教指導活動”。
問:您能解釋一下“三方互動”嗎?
華:三方互動是指在早教指導活動中就親子互動的現(xiàn)場實況而展開教師與家長之間的互動,這里包括親子之間、教師與家長、教師與嬰幼兒之間同時展開的三角雙向互動。具體來說,教師設計游戲或創(chuàng)設游戲環(huán)境引發(fā)親子互動,通過觀察親子互動行為,隨時與家長展開互動,以幫助家長理解孩子的行為,指導家長如何與孩子互動。同時,家長也就自己與孩子互動中的疑惑和問題隨時與教師展開互動,從教師那里獲得所需要的幫助和指導。這種幫助和指導不僅是語言上的,教師也通過與嬰幼兒之間的互動向家長進行示范。可見,三者之間的互動是以家長和教師的互相觀察為前提的。
問:在早教機構中,這兩種定位哪一種更重要?
華:我認為,就非全日制早教指導機構而言,嬰幼兒每周才去一兩次,每次至多也就兩三小時。顯然,通過這樣幾次專門的早教活動是根本滿足不了嬰幼兒發(fā)展需要的,家庭才是嬰幼兒學習和發(fā)展的主要場所。因此,對家長進行早教指導具有更積極的意義。當然,通過早教活動來對家長進行早教指導是一種極其有效的方法。教師設計的早教活動可以是教師組織的親子游戲,也可以是教師組織的嬰幼兒活動,無論是家長參與了活動,還是家長觀摩了活動,活動的目的在于向家長傳遞科學的育兒觀念和育兒技巧。
問:以家長指導為目的的早教活動與我們平時在托幼園所組織開展的早教活動有什么不一樣呢?
華:同樣內容的教養(yǎng)活動如果定位于早教指導的話,在組織設計時會有更多考慮,比如該活動向家庭遷移的可能性,活動材料以可替代的家庭日用品為宜,活動個體化開展的可能性,向家長提示該活動中孩子行為的觀察要點和解釋要點等。如果我們設計的游戲活動只能在早教指導機構中才能開展,所使用的材料是家庭無法獲取或替代的,活動的開展只能在集體進行,那么這樣的活動就不具有很強的示范指導性。
問:也就是說,以家長指導為目的的早教活動設計,應當考慮這個活動可在家里反復開展。那么,怎樣的活動內容才具有這樣的可能性呢?
華:這是問題的關鍵。嬰幼兒的發(fā)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任何一種新行為、新經(jīng)驗的出現(xiàn)都需要在不斷的重復中得以鞏固。日常生活循環(huán)往復,養(yǎng)育行為無時不在,帶養(yǎng)人與孩子的互動頻率最高,嬰幼兒的發(fā)展就是在這個過程中實現(xiàn)的,而不是靠到早教機構里進行幾次蜻蜒點水式的訓練活動。要從單純的“養(yǎng)”到“教養(yǎng)融合”,早教指導就是要幫助家長擺脫“養(yǎng)而不教”的觀念,并且學習如何“在養(yǎng)的過程中教”。我們應當相信嬰幼兒是在自然的生活和游戲中學習的,成人的“教”則應更多地與嬰幼兒的自然生活和自發(fā)游戲同步,應該是一種自然狀態(tài)式的活動,是生活化、個體化的。
問:個體化在家里可以做到,但在早教機構短短的時間內如何實施活動的個體化原則呢?教師不可能對每一個孩子和家長都分別組織活動吧?
華:我所說的活動的個體化開展,是指我們設計的活動要有助于家長與孩子一對一開展的。在早教指導機構,老師組織這類活動往往是同時與多個孩子和家長平行開展的,是一種平行性的集體活動,而不是合作性的集體活動,正是這種平行活動才便于向家庭延伸,也便于老師就每一對孩子和家長的互動行為進行個別化指導。也就是說,所有活動都是可以與孩子一對一開展的,也應該易于向家庭延伸。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全日制托幼機構中,雖然每個活動都是幾個孩子一起進行的,但由于活動簡短且日;,所以教師根據(jù)孩子的個體差異很容易為每個孩子安排不同的活動,也就是說,每個活動中參與的孩子是不同的,個別化也能體現(xiàn)得非常充分。
問:現(xiàn)在早期教育的宣傳中,“蒙氏教學法”、“奧爾夫音樂”頻繁出現(xiàn),也有機構稱自己專門訓練孩子的感覺統(tǒng)合,您覺得孩子需要這樣專門的教學嗎?
答:我不太了解這些專門的教學具體是如何組織實施的。對嬰幼兒來說,發(fā)展應當是全面的,沒有必要過早就某一領域的發(fā)展進行專門訓練。但如果在嬰幼兒全面和諧發(fā)展的早教活動中,運用了“蒙氏教學”,“奧爾夫音樂”、“感覺統(tǒng)合”等思想和方法當然是可以的。而我認為,對于3歲前早教課程的分類維度倒是值得推敲的,分類組織的活動應當體現(xiàn)發(fā)展的整合。以音樂活動、美術活動這樣方式分類的學科活動顯然不合適,以認知、感官、情感、社會性這樣的發(fā)展領域來分類組織活動也有割裂之感。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yy-art.cn/zaojiao/689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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