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總有利弊,應該權衡得失。教幼兒識字,也許更是利弊游移的事,也就更應當慎之又慎。
我們說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那么,古人長期摸索的經(jīng)驗,總結的規(guī)律,我們不該輕易否定。神農辨百草,當非一日之舉,當非一時之見。古人對自然界的認識也許很膚淺,但是對于自身的了解,如七經(jīng)八脈,一至于耳穴分明,其深入程度,足令今人嘆服。古人既然將啟蒙定在7歲之后,必然有其道理,不可不察。近代,西方科技迅速發(fā)達,學其先進,科學地將入學年齡定在六歲,應該視為兒童文字學習的最佳年齡,其實不宜再早。我兒兩歲即好滑冰,早已玩得不錯了,但如今三歲半,仍難以教其滑冰,我倒是時時告誡自己,適可而止,孩子該學的東西太多了。
正因為孩子該學的東西太多了,所以,幼兒早期認知,應豐富多彩,同時照顧身心發(fā)育。文字背后所展現(xiàn)的固然豐富多彩,文字本身也是具體形象的,但是系統(tǒng)的文字學習,則是繁復并且枯燥的,即使最有效的調動起孩子的興趣,也必然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試問那些成功的家長,你為此而付出了多少?孩子又因此而失去了多少?當孩子6歲以后,背上那個沉重的“小"書包,別的孩子必可掌握你提早授予孩子的東西。之前該享受的,該掌握的,你又拿什么去給你的孩子彌補?
幼兒識字極易將父母引入歧途。
過早的教孩子認字,弊端極多,但數(shù)其三:既有的成就,容易令人越走越遠,最終演變成以一種強制的手段,過早地框定孩子的一生,此其一;令那些在早教問題上不知所措的父母,提供心理的歸宿,使豐富但又艱難的全面教育,變得單一易行,此其二;僅就智力開發(fā)而言,幼兒識字顯然是一件事倍功半的事,此其三。幼兒的大腦發(fā)育時不我待,實在應該找些豐富而又讓孩子易于接受的內容,來“實踐”早期智力開發(fā),——在此,我沒有用“實現(xiàn)”這個詞,因為我們誰愿界定目標,誰又能界定目標?
我希望我的孩子成功,一旦不成功,我希望她是幸福的,即使不幸福,至少也要讓她是快樂的,我決不侵占孩子的童年,犧牲孩子的童趣,一賭“我”未知的理想!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yy-art.cn/zaojiao/728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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