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待孩子無外乎三種情況:一是事事管、時時管,做了很多事,效果卻不好;二是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做,放任自流,不聞不問,結果更不好;三是也管但不全管,做得不多,但都切中要害,孩子成長一帆風順。顯然,“什么都做”和“什么都不做”都過于極端,失之偏頗,并不可取。聰明的父母從來都選擇“有所為有所不為”,更明確地說,只做三件事。
不當“法官”,學做“律師”
有些父母看到孩子出了問題,便迫不及待地當起了“法官”,這是很危險的。
孩子的內心世界豐富多彩,父母要積極地影響與教育孩子,不了解其內心世界便無從談起。而了解孩子的第一要訣是呵護其自尊,維護其權利,成為其信賴和尊敬的朋友。
父母對待孩子,要像“律師”對待自己的當事人一樣,了解其內心需求,并始終以維護其合法權利為惟一宗旨。
不當“裁判”,學做“啦啦隊”
在人生競技場,孩子只能自己去努力。父母既無法替代孩子,也不該自作主張去當“裁判”,而應該給予孩子一種保持良好競技狀態(tài)的力量,即“拉拉隊”的力量。這樣更能幫助孩子建立自信心,而這正是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務。
父母做孩子的“啦啦隊”,既要善于發(fā)現和贊美孩子,還要引導孩子正確面對失敗,在挫折前做孩子的戰(zhàn)友。
不當“馴獸師”,學做“鏡子”
孩子只有認識自己才能戰(zhàn)勝自己,但他們通常只能依據他人的反饋來認識自己,這時父母的“反饋”作用即鏡子的作用就很重要了。
不做“馴獸師”,學做“鏡子”,才能幫助孩子提高自我意識,才能讓孩子不害怕父母的“權威”,轉而和父母溝通。
教育是三分教,七分等。“等一等”是很有用的。比如我們被蚊子叮一下,不管它,很快就會沒事,若總去撓,卻要很長時間才能好。原因就是人體有一定的自我治愈功能,被蚊子叮一下自己很快就會好,施加外力只會適得其反。
教育也是這個道理。停下來,等一等,給孩子傾訴的機會,和孩子有效地溝通,不用教育就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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