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
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jīng)歷和事物發(fā)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形式。記敘文是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的文章。為了教學的方便,常常把消息、通訊、人物傳記、回憶錄、寓言、童話、小說等,都劃歸到記敘文教學中。
一、記敘文的分類
從寫作內容與方式看,可分為兩類:簡單的記敘文和復雜的記敘文。從寫作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四類:1.寫人的記敘文;2.敘事的記敘文;3.寫景的記敘文(即散文);4.狀物的記敘文。
二、記敘的要素
記敘文有六要素——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的起因、經(jīng)過、結果。
三、記敘的順序
(一)順敘:指記敘的時候按照事情發(fā)生、發(fā)展、和結局的順序來寫,前因后果、條理很清楚。
(二)倒敘:指記敘的時候把后發(fā)生的事情寫在前面,把先發(fā)生的事情寫在后面。先把結局說出來,吸引讀者了解其起因和過程。
(三)插敘:指在記敘過程中,需要插入另一些有關的情節(jié),再接著敘述后來的事情。1、插入的內容對主要情節(jié)起補充襯托。2、有時會起到解釋說明。3、使文章脈絡清晰。4、結構緊湊。插敘一般不作為文章中心。
(四)補敘:指行文中用三兩句話或一小段話對前邊說的人或事作一些簡單的補充交代。運用補敘,有助于更好地表達主題,使文章結構完整,行文跌宕起伏,收到出人意料的效果。
(五)分敘(平敘):分敘法是指敘述兩件或兩件以上的同一時間內不同地點發(fā)生的事情,也叫平敘法。
四、記敘的線索
一般有以下幾種——人線、物線、情線、事線、時線、地線。
五、記敘的人稱
一般采用第一人稱或第三人稱,個別時候使用第二人稱。第一人稱(真實可信)、第二人稱(更加親切)和第三人稱(更加廣泛)。
六、記敘文的表達方式
(一)敘述:把人物的經(jīng)歷和事物的發(fā)展變化過程表達出來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也是最主要的表達方式。
(二)描寫:是對人物的外貌、動作、事物的性質、形態(tài)和景物的狀貌,變化所作的具體刻畫和生動描摹。(肖像,語言,動作,心理,環(huán)境等或正面,側面、細節(jié))為了讓記敘生動,在寫記敘文的時候,還需要輔之以描寫表達方式;
(三)說明:是用簡明的語言、客觀而準確地解說事物或闡述說事理的一種表達方式。在記敘的過程中,有些地方需要說明,還需要輔之以說明這一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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