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十八羅漢”譏諷人的主觀與貪求。
【出處】后晉·劉?等《舊唐書·樂彥楨傳》。
唐末的樂彥楨有個兒子叫樂從訓。
他不務正業(yè),整天在外花天酒地、惹是生非,還結(jié)交了許多狐朋狗友,樂彥楨對他很傷心。
一次,樂從訓聽說都統(tǒng)王鐸調(diào)往滄州,要經(jīng)過魏州境內(nèi)。
他對王鐸的家財向往已久。
于是,用重金買通王鐸家的歌女,說出王鐸的行走時間和路線,便糾集了一批兇徒設置埋伏。
等王鐸一行走進他們的包圍圈,便蜂擁而上,亂砍亂殺。
不久,樂從訓等人殺死了王鐸及仆人,搶了王鐸的金銀財寶和歌女之后逃之夭夭。
后來,樂從訓的膽子越來越大,他召集了500多個亡命之徒,為非作歹,弄得周圍雞犬不寧。
州府上下怨聲載道,紛紛要求嚴懲他。
樂從訓聽到風聲,連夜逃走了。
這時,樂彥楨被任命為六州都指揮使兼相州刺史。
樂從訓便打著父親的旗號,收集兵器,聚斂錢帛,濫殺無辜,州府懷疑樂彥楨圖謀不軌,便罷免了他,推舉都將趙文弁出來主持州事,樂彥楨又氣又恨,不久病死。
樂從訓帶了3萬余人來到城下,氣勢洶洶地來問罪。
趙文弁膽小怕事,按兵不動。
上司懷疑趙文弁與樂從訓串通一氣,又罷免了趙文弁。
羅弘信自告奮勇出來充任節(jié)度使,率軍出擊,殺得樂從訓片甲不留,終于消除了地方一害。
有個人挖地,無意中挖出一個金羅漢,便用手不住地敲著金羅漢的腦袋問:“那十七個羅漢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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