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位從中國來美國的暑期交換學生,她告訴我一件她覺得奇怪的事情。她寄宿在一個美國人的家里。這家夫婦倆都是律師,有4個從上高中到小學的男孩。那個人家房子很大,有游艇和私人飛機,非常富有的樣子,生活卻很簡單。有一次,父母兩人出外度假,臨走前在家里的大冰箱里為留在家里的4個孩子放好一模一樣大小的4份食品,不分大小,每人一份。而且,還給他們每人分配一份工作,修整草地、洗游泳池、清理廚房、廁所等等。這4個孩子,大的食品不夠吃,小的吃不了。大的向小的要,小的就以代做自己那一份家事為條件,把吃不了的分一些給大的。
這確實是一個典型的美國家庭,說它典型,不是說它擁有的財產(這個家庭顯然要比許多其他美國家庭富有),而是說它的價值觀。
第一是平等,父母分配食品,4個孩子無論大小,每人都是一個樣的一份,幾乎不近人情,難怪我的朋友覺得奇怪。第二是財產觀,每個孩子分得一份,那就是屬于他的。如何支配這份財產是他自己的事情。第三是理性協(xié)商,大孩子不夠吃,不能恃強凌弱,到小的那里去搶。他要取得額外的食物,就必須通過他們彼此認可的公平交易向小的去交換。這種交換是理性的,而孩子則懂得講理,能夠運用這種理性。
這些講理的孩子沒有一個是不自私的,他們并不愿意無代價地把食品分給別人,或無代價的替別人干活。孩子們雖然都自私,但卻都受洛克所說的“榮恥心”(EsteemandDisgrace)約束,知道什么是可以做到(交易),什么是不可以做到(硬搶)。洛克說,“榮恥心”可以將人引向理性之善,看來適用于這個美國人家的孩子們。
洛克兒童道德教育的目標是啟蒙,讓他們知道自己的自我利益,并在理性的自我克制中去理解自我利益。對這一啟蒙來說,人的尊嚴意識是關鍵的,一個人的自我克制因他的尊嚴而堅實(我自己的自由、理性選擇,不是因他人的強制),而自我利益則因尊嚴而擴大為與他人有關的利益(同等尊嚴的其他個體)。這種尊嚴不是超然的“善”,而是扎根在經營自己私有財產的土壤中,一個在經濟上獨立的人才能有獨立、自由的道德選擇,這樣的土壤并不美妙,但卻很實在。一個人能好好經營私產,有克制,不侵占他人的私利,便會被同樣能做到這些的鄰人所尊敬,成為“好鄰居”意義上的道德之人。這家的孩子便是“好鄰居”意義上的好兄弟。
洛克道德教育是要從小開始的,讓孩子從小就學習能控制自己的“自然傾向”,照洛克的說法,人有“自然不良傾向”(自私)。洛克在“人性”自然傾向上的看法與霍布斯是相似的。人天生就貪圖權力,有霸占欲,免不了有暴力沖突,只有看看小孩如何游戲便可知道。人必須學習一種并非自然的理智能力,用理智在內心形成約束,這樣才能避免一種暴力相向、人人為敵的社會化模式,以及它自然野蠻的社會教育。教育是違背人類自然天性的努力,學會用理性駕馭人的自然本性,這必須由教育來完成。
洛克教育觀的更高目標是培養(yǎng)“社會美德”,社會美德是理性的,用以克服人在社會化過程中會碰到的非理性的和惡的影響。兒童接受抽象“公正”(justice)的教育有困難,但不是不能以適合他們的方式加以引導。“公正”在洛克那里取決于尊重私人財產,兒童不擁有私人財產,所以無法理解正義。由于“財產”的概念是與“勞動”相聯(lián)系的,所以可以讓孩子通過勞動(如在家長和老師的幫助下制作自己的玩具)和鼓勵他們慷慨與玩伴分享,學習正義,在他與別人分享時,“應該對他給予極大的稱贊和信任,以此鼓勵他,……告訴他慷慨不使他喪失任何東西。他每一次的慷慨行為也應該受到回報,并有盈余;讓他明智地發(fā)現(xiàn),他對別人仁慈表現(xiàn),對他自身來說不是一件不上算的事情。”
財產是許多富家子弟驕橫、糜爛、墮落的原因,但是財產也可以成為一種正確價值觀教育的手段。如洛克所說,只要在兒童心智混沌初開之時就開始教育這樣的價值,便能將理智和自我克制精神牢牢“打進他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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