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個字,我摘自一份奏折。1861 年,恭親王奕欣(道光皇帝第六子)上奏咸豐皇帝,提請設(shè)立同文館。奏折有幾句話,尤為精彩:“……以外國交涉事件,必先識其性情……欲悉各國情形,必先諳其言語文字,方不受人欺蒙……而中國迄今無熟習(xí)外國語言文字之人,恐無以悉其底蘊(yùn)!
恭親王奏折所說“不受人欺蒙”,多半是指“不受條約解釋”的欺蒙。因為在 3 年以前,也就是 1858 年,清政府和英國簽訂《天津條約》,條約第五十款規(guī)定:“……凡有文詞辯論之處,總以英文作為正義……”該條款意味著,當(dāng)中英兩國對條約文字有爭議,或者條約文字模糊不清之時,以英文解釋為準(zhǔn)。清政府缺乏精通英語之人,在談判中,處處受制于洋人。
“不受人欺蒙”,多么樸素的英語教學(xué)思想。翻開現(xiàn)行《新課程標(biāo)準(zhǔn)》,這樣的話語,早已無跡可尋。但是,在可以想見的未來,落后依然要挨打。只不過挨打的形式,貌似更加“文明”。
為了下一代孩子真正具有國際競爭力,真正“不受人欺蒙”,現(xiàn)代化教育是關(guān)鍵。教育的重心,應(yīng)是智慧啟迪,而非填鴨應(yīng)試。分?jǐn)?shù)好,不等于有智慧;正如視力好,不等于有遠(yuǎn)見。智慧,意味著提出“無人提出”的問題,解決“沒有答案”的問題。與之相反,考試,是回答“有人問過”的問題,解決“已有答案”的問題。
何處尋求智慧?唯有讀書與思考。熟悉英文的好處,在于“不受譯文”掣肘。英語作為國際學(xué)術(shù)、商業(yè)、政治通用語言,每天均有大量英文著述誕生。熟悉英文,便可直接閱讀原著,無需苦苦等待譯文。正如百歲老人,上海圣約翰大學(xué)杰出校友周有光所言:最新的英文著述,國內(nèi)沒有翻譯版本。如果英文閱讀能力有限,視野難免狹隘。視野狹隘者,何談智慧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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