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明確應該在什么時候介入。如果矛盾升級到暴力(打、咬、掐等等),明顯有人會受到傷害,家長應該立刻介入并制止。不要馬上呵斥進攻者,而是先救出并且安慰受傷的孩子。如果你的孩子是攻擊者,先把被攻擊孩子的注意力吸引走,而后把你的孩子帶到一邊。平靜地、毫無怒氣地、簡單地解釋他的行為是不被接受的,“你踢了丁丁,他疼了!蹦憧梢跃嫠俅喂羲说暮蠊骸耙悄阍龠@樣,我們就回家了!卑l(fā)出這樣的警告后,一定要說話算數。
最后,不要偏袒任何一方。有些家長會在沖突中偏袒自己的孩子、有些則為對方小朋友說話、還有一些家長要追究到底是誰先動的手。雖然可能出于好心,這些舉動卻不恰當。袒護任何一方都是不公平的,也沒有必要追究誰先動的手。介入孩子矛盾中時,家長應該是和解使者,而不是法官或者陪審團。誰先動的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制止這場沖突。
編譯自《What to Expect the Toddler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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