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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扔”中長見識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兒童潛能開發(fā)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1歲左右的孩子都不約而同地喜歡“扔東西”,這叫爸爸媽媽非常生氣,給他什么東西,他都只玩一會兒就往地上扔。開始,父母以為寶寶是不小心掉下地的,就給他拾起,但寶寶很快又往地上扔。這樣反復多次,可把父母惹生氣了,干脆不去理睬他了?蓪殞毑灰啦火,仍用要求的目光,手指著地上的東西,請求父母再次拾起。
  
  專家為寶寶辯護
  
  孩子喜歡扔東西并不是他存心搗蛋,更不是件壞事,而是這時期寶寶的年齡特點。寶寶在反復扔東西的過程中,不僅能得到情緒上的極大的滿足和快樂,而且還能增長不少見識和經驗。
  
  往地上扔東西的意義
  
  孩子在不斷地、反復地扔東西的活動中,慢慢意識到自己的動作扔和動作對象物體的區(qū)別,探索自己動作的后果———會出現什么效果和變化。
  
  例如,寶寶每次扔球,都能使球滾動,開始時這種現象是偶然發(fā)生的,并沒有引起他注意,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力量。以后,經過多次重復這個動作,相同的現象(球會滾動再次發(fā)生。寶寶逐漸認識到自己扔的動作,能使球發(fā)生變化,出現了滾動的效果。從中他意識到自己的力量,自己的存在和客觀物體之間的關系。
  
  這種扔東西的動作,顯示出的力量和事物發(fā)生的變化,促使寶寶再次嘗試用扔的動作去作用于其他物體,觀察是否能發(fā)生其他的變化:扔出響鈴棒,響鈴棒掉下去能發(fā)出聲響,但不滾動;扔下毛巾,毛巾既沒有聲響又不滾動。
  
  由此孩子逐漸認識到扔不同的東西,會產生不同的效果,發(fā)現物體更多新的屬性,而使孩子對各種事物獲得更多的認識。
  
  有時孩子扔東西是想要大人和他玩,以扔東西來引起父母的注意。在孩子扔下和父母拾起的過程中,建立了“授受關系”,發(fā)展了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交際關系,在動作與語言的交往中,使孩子的認識能力不斷地發(fā)展。
  
  建議:1、如果父母不能花許多時間專門為孩子拾東西,可以讓孩子坐在鋪有席子或墊子的地板上,讓他自己扔東西玩;教會他將扔出去的東西,自己爬過去或走過去拾起來。
  
  2、逐步教導孩子什么東西可以扔,什么不能扔?梢宰鲆恍┥炒、豆袋,準備一些帶響鈴的橡塑玩具等給他扔。
  
  3、要制止孩子扔食物、某些玩具及易損壞的東西,但不要用訓斥方式,以免強化了孩子這種不良動作。
  
  孩子喜歡扔東西,父母不必緊張、煩心,這個過程只是很短暫的一個時期,孩子慢慢學會了正確地玩玩具及使用工具后,他的興趣及注意力會逐漸轉移到其他更有趣的活動上,“扔東西”的現象會自然消失。
本文來自:逍遙右腦記憶 http://www.yy-art.cn/zaojiao/107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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