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孩子,家境很好,根本不缺錢,可就是喜歡偷竊,似乎上了癮,無論怎樣都戒不掉。這是什么心理呢?
阿德勒在《自卑與超越》里提到過一個女孩,她從七歲就開始偷竊,十二歲與男孩在外面過夜,從她出生起她的父母就關(guān)系緊張,母親從未喜歡過她。她告訴阿德勒:“我不喜歡拿人家的東西,也不喜歡和男孩子到處游蕩,我這樣做只是要讓我媽媽知道,她管不了我!”她是要報復母親,證明她比母親強。她認為能夠顯示她優(yōu)越地位的唯一途徑就是惹是生非。阿德勒認為,兒童之所以會偷竊或有其他不良行為,經(jīng)常都是出于報復心理。
父母總是為孩子的惡習痛心疾首,卻從不認為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阿德勒認為,矯正之道在于讓女孩認識到她獲取優(yōu)越感的目標和方法都是錯誤的。但我覺得這恐怕很難,如果她已經(jīng)形成了固定的心理模式,在她與母親的關(guān)系沒有改變之前,這種報復的內(nèi)在動機就還在,報復行為就還會發(fā)生。
由雙方關(guān)系不佳造成的不良行為,只從一方入手矯治是不行的。如果問題孩子的家庭只把注意力放在管教孩子身上,終究不會有效果,甚至會起到反作用,雙方關(guān)系可能越來越惡化。
即使不是問題孩子,普通孩子身上也或多或少存在這種對抗現(xiàn)象。譬如行動慢騰騰、暴飲暴食、成績不好等。
破壞是證明自己有力量的最有效方式,所以暴力(或其他破壞性行為)往往是自我證明的首選。
有的孩子是因為不被父母關(guān)注,內(nèi)心焦慮引起強迫癥,非要做點兒事才能排解,他們有可能偷,也有可能騙,甚至有人故意縱火、砸車等等,而且做完這些壞事后,潛意識里會希望被發(fā)現(xiàn),因為帶有報復性質(zhì),只有被發(fā)現(xiàn),才能引起親人的震驚和痛苦。所以,他們在做這些事時,會有意無意地留下破綻,最后被抓住,只要父母氣急敗壞,他的目的就達到了。
這種報復性質(zhì)的偷竊,不僅是針對父母,也有可能針對同學或朋友!罢l讓你不理我的?我就是要把你的東西拿走,讓你著急!”他看見對方因丟失東西而著急,報復的欲望就得到了滿足。這種偷竊,實際上也是因為得不到對方的愛所致。有時候,一個孩子不被群體所接納,由孤獨、焦慮而導致仇視,也會做一些報復性的“壞事”。
孩子從“偷東西”中得到滿足的,不是物質(zhì)需要,而是心理需要。一個人如果不能通過正面的表現(xiàn)獲得關(guān)注,就有可能從負面去獲得。人是社會動物,一個人總是需要與其他人建立關(guān)系,特別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親人,哪怕建立的是一種矛盾、沖突、斗爭的關(guān)系,只要雙方還在相互發(fā)生作用,就還有關(guān)系,他就可以擺脫孤獨感,獲得價值感。
舒服和疼痛都是一種自我存在的提示,癱瘓病人恢復知覺往往是從痛感開始的,如果他失去知覺的肢體突然感到疼了,一定會欣喜若狂,說明那一部分肢體還是活的,還是自己的。醫(yī)生做手術(shù)前檢測麻醉效果,都是用針來刺幾下,如果還感到疼,就說明還沒有麻到位。痛是存在的標志。
使自己痛,使別人痛,都是抵抗麻木的手段。孩子的許多破壞行為,甚至自毀、自戕行為,都是為了突出自己,引起關(guān)注。不被關(guān)注的孩子,很容易成為問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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