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燕:從介紹看,你外甥已經五歲了,而且聰明伶俐,聽話的時候,很討人喜歡。我想要糾正他的打人的毛病,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五歲兒童完全可以懂得語言中“不行”是不能做這件事的意思了。所以一定要反復對他講不能打人的道理。當然,我想你們也一定講過,但可能份量是還不夠。講的時候可以是通過故事,也可以是現(xiàn)身說法(把擰胳膊的地方給他看),態(tài)度要嚴肅、堅定。而且他很聰明,道理一定能懂,這是很重要的。
2、要給以一定的懲罰,主要是他打了人、撕了人家的衣服以后,醒來應該給他的吃食、玩具、看電視的機會、去超市購物、假期去游樂場的樂事等都不給他。讓他懂得:“打人”沒有好吃的、沒有好玩具、不能看電視、不能跟家人外出等之間的因果關系。這不能舍不得。
3、他這種脾氣大可能與他的性格有關,也可以與小時候父母對他過份寵愛有關,使他養(yǎng)成“誰不聽我的,我就打誰”的不良習慣。當然,這種性格、這種習慣現(xiàn)在要改變還是可能的。但必須家長配合,曉之以理(他已經5歲了,完全懂得道理了,就是控制力差一些)。動之以情,堅持不懈地做工作,會有好結果的,再也不能盲目寵愛了。
4、帶他到被他打的兒童那里去道歉(在他平靜下來以后),雖然可能他表現(xiàn)不好,但聽聽被打兒童家長的批評,也是益的。一定要想方設法讓他去,他如果去了要大大表揚,這是改正錯誤的最好的表示法。
5、一段時期他如果沒有打人行為,也要表揚,讓他有個對比。懲惡揚善是很重要的教育原則,要兩者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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