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性心智”的啟示
3歲以前的孩子,雖然還難以理解責任感的概念,但用蒙臺梭利的話說,這個年齡的孩子正處于“吸收性心智”時期,他們的學習過程與成人截然不同,可以毫不費力地從周圍的環(huán)境里吸收大量的信息,并從中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而且,生命前三年的這種“吸收”是無意識的,就像照相一樣,可以把所吸收的影像印在腦海里,很難抹掉。所以,這一時期,父母如果能夠為孩子創(chuàng)設一個富有責任感的家庭環(huán)境,則孩子就會不知不覺地受到潛在的影響,成為滋養(yǎng)責任感行為的豐富養(yǎng)料。
善用“自居作用”
愛模仿是學前期孩子的突出特點之一,從喜歡穿媽媽的高跟鞋到學著爸爸打電腦,再到跟著喜歡的卡通形象學習各種行為,可以說,孩子的很多本領都是通過模仿習得的,心理學家將這種現(xiàn)象稱為“自居作用”,它指的是孩子試圖經由模仿,把自己變成和自居對象(比如,能干的阿姨、慈愛的媽媽、勇敢的奧特曼等)一樣的人的過程。自居作用的結果是兒童形成了通過榜樣形象進行學習的傾向,明白了這一點,父母除了注意自身的行為示范外,還不妨給孩子提供一些富有責任感的形象供他們模仿,一般來說,這一時期,一些可愛的卡通形象更容易調動孩子“自居”的興趣,父母不妨多陪孩子看一些相關的主題教育繪本,如《驚險的捉迷藏》、《討厭的大肥豬》等。
抓住“第一關鍵期”
孩子進入1歲半以后,隨著自我意識的發(fā)展,將逐漸出現(xiàn)“我自己來”的獨立傾向,凡事喜歡自己動手,這就為培養(yǎng)孩子對自己、對他人、對家庭的責任感提供了良好的契機。有的家長怕孩子把事情搞糟,仍然喜歡包辦代替,其實這種過分關愛的行為很容易讓孩子錯失培養(yǎng)責任感的關鍵期。正確的做法是不要怕孩子把事情搞糟,只要他們愿意做、事情本身沒有危險,就放手讓他們去做,甚至創(chuàng)造條件讓他們去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有意識地讓孩子自己穿鞋子、擺筷子、剝豆子、倒垃圾、收拾玩具、喂小魚等。我從女兒桐桐兩歲左右起,帶她出去買菜或者戶外活動時,就會有意識地讓她自己拿自己的東西,或者幫我拿一樣東西,目的就是從日常生活點滴中培養(yǎng)她的責任意識。久而久之,小家伙就養(yǎng)成了這樣的習慣:出門的時候,自己的東西都會盡量自己帶著,自己沒有東西的時候,媽媽手里有什么她能提得動的東西,也會很樂意幫媽媽提著!
適時正面強化
行為主義心理學認為,孩子的行為總是被他的后果所強化。當一個孩子頻頻從一種行為中得到積極的情感體驗,就更可能將這種行為傾向固化下來,形成品質或習慣。責任感的培養(yǎng)也是如此,如果孩子做出有責任感的行為之后,父母就適時地予以表揚鼓勵,則孩子從事同類行為的積極性就更容易被調動起來,但表揚鼓勵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表達方式,有的父母看到孩子幫著拿筷子或者自己洗手絹,就禁不住大力表揚:“哎呀,真棒,會幫媽媽做事了!”這樣的表揚就不是最好的方式,難以讓孩子意識到對自己和家庭的責任,不如換成:“看,寶寶會自己刷鞋子了!”“呀,誰擺的筷子呀,這么整齊!”等表達方式。
其實,在孩子能力所及時,給他自行完成的空間,既是呵護了責任心的幼芽,也是培養(yǎng)孩子責任感的第一步。對3歲以內的寶寶來說,培養(yǎng)責任感就是從鍛煉生活中基本的自理能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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