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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防范BB身心受家暴傷害

編輯: 路逍遙 關(guān)鍵詞: 家庭教育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某調(diào)查顯示,有近7成寶寶曾受到家庭暴力傷害,而這種傷害,更嚴重的是對心理的摧殘與虐待。如果寶寶遭遇家庭暴力直接或間接的傷害,下面的一些建議,希望孩子們都有個無憂的童年。

  不以愛的名義施暴

  電視上看到一個討論要不要打孩子的節(jié)目。當“主打派”和“反打派”進行辯論時,我覺得,這個話題放到這里討論,本身就是個應(yīng)該羞恥的事情——如同100年前討論要不要一夫一妻制、女人要不要纏小腳一樣。既然能成為一個觀點相左的辯論話題,說明當下社會仍泛濫著對“打孩子”惡俗的麻木和容忍。

  打孩子是一種陋習和惡習。一個用武力征服兒童的成人,無論財富多么豐厚、地位多么顯赫、學問多么高深、打人的理由多么充足,都是智慧不足的表現(xiàn)。這一瞬間,你以為自己強大而正義,其實是缺少理智、恃強凌弱。你在弱小的孩子面前心理全部失守,只能從體力上給自己找平衡——在愛的名義下施暴。此時此刻,你的行為如此粗野,不過是個穿西裝的野人。

  人們都說現(xiàn)在的孩子嬌生慣養(yǎng),以為孩子們整天被蜜糖腌制著。實際上,我國兒童教育中家庭暴力現(xiàn)象非常嚴重。2007年,中國政法大學兩位教授對“家庭體罰子女現(xiàn)象”進行了一項調(diào)查,結(jié)果顯示,近2/3的兒童曾經(jīng)遭受過家庭暴力。在接受調(diào)查的498名大學生中,54%的人承認自己在中、小學階段經(jīng)歷過家長的體罰,而體罰形式中父母動手打人的占88%。

  在弱者面前,最能流露一個人的真性情。許多人,他們在單位、在朋友中表現(xiàn)得謙和并富于教養(yǎng);唯獨在他們最親愛的孩子面前,不自覺地流露出粗野。

  不把孩子當“弱小”征服

  每個孩子都有“不聽話”的時候。我相信每個孩子的“不聽話”,都不需要用打罵來解決。

  記得女兒圓圓在三四歲時,有一次她和我到超市,她要買一種加了很多色素的飲料?赡苁撬吹絼e的小朋友喝這個,而這是我堅決反對的。我很肯定地告訴她這個不能買、不衛(wèi)生,無論什么時候都不可以喝這個。她當時為此很生氣,不肯離開那個地方,最后干脆躺在地上哭鬧。

  我不生氣,就像平時看她玩沙子一樣,若無其事地等著她。在等的過程中我還看看別的商品,和營業(yè)員說句話。她發(fā)現(xiàn)我不生氣,不在意她的脾氣,哭鬧得更厲害。

  地面很涼,也臟,她的衣服全弄臟了,路過的人都在看她。我沉著氣就是不著急,待她哭不動了,我蹲下身,用商量的口氣問她,咱們走吧?她見我來關(guān)照她,又開始哭鬧。我就又沒事人似的站起來,在她跟前溜達等待。

  這樣幾個回合后,她沒勁了。我又蹲下微笑著問她,好了嗎,可以走了嗎?她意識到再鬧也就這樣了,乖乖地站起來。我拉著她的小手,就像事情發(fā)生前一樣,高高興興地走了。

  我連一句批評的話都沒說,也沒再給她講道理,因為道理剛才已經(jīng)講過了。此后,圓圓再沒提起過要喝那種飲料。而且,凡是我態(tài)度肯定地說不買的東西,她就不再堅持,非常聽話。

  面對一個未成年人,成年人最大的文明所在,就是站在兒童的角度,努力理解他的所想所為,以他樂意接受的方式對他的成長進行引導(dǎo)。你必須要把他當做一個“人”來平等對待,而不是當做一個“弱小的人”來征服。

  我的一位女同學,她工作、人際關(guān)系等各方面都很出色,卻經(jīng)常在家里打罵孩子。有一次我們聊天,她談到她父親時,歷數(shù)其父的不是。她父親在她小時經(jīng)常打她。她覺得父親當年打她那些理由一個都站不住腳,她對父親的行為充滿蔑視,甚至有一種仇恨感。后來,我們聊到她的孩子,她又歷數(shù)孩子的不爭氣,講了一串孩子該打的事例。當我表示她對孩子的態(tài)度是來源于她父親的粗暴時,她對此斷然否定。說她和父親不一樣,她父親打她沒有道理,而她打孩子都是有理由的。

  這位女同學和她的父親其實都因為同一個原因打孩子,即孩子惹自己不高興了。他們對幼小的孩子共有的“教育方式”就是拳頭。從做家長的修養(yǎng)上看,他們其實是很相像的。

  如何預(yù)防對兒童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中婦女、兒童是主要受害者,但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卻沒有像對婦女的家庭暴力那樣引起社會的廣泛關(guān)注,其原因在于法律對兒童的保護是通過監(jiān)護人來實現(xiàn),而對兒童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往往就是監(jiān)護人,因此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往往更具有隱蔽性。

  對兒童的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多機構(gòu)合作,才能有效預(yù)防和制止。除了有必要逐步完善對預(yù)防和制止兒童受暴的法律保護外,還要作為政府的工作職能加以推進,政府可以開設(shè)兒童熱線、兒童庇護所等;其次,還要加強社會救助,建立多機構(gòu)多部門的支持體系。婦聯(lián)、居委會要直接干預(yù),醫(yī)療機構(gòu)建立專門的心理救治室,醫(yī)護人員一旦發(fā)現(xiàn)兒童有受到家庭暴力傷痕要及時通知有關(guān)的兒童保護組織,由他們出面干涉;另外,要提高兒童自我防范的意識,尤其是學校要提高兒童對家庭暴力的認知能力,提高防范意識,教會兒童如何尋求外界的保護。同時,要加強兒童權(quán)益保護的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不僅提高兒童也提升社會預(yù)防和應(yīng)對家庭暴力的能力,還要在大中小學、公安、婦聯(lián)、醫(yī)院、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等機構(gòu)成立維護兒童權(quán)益的法律志愿者隊伍,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兒童提供法律保護與救助。

  對兒童的家庭暴力是一種違反人性的行為,尤其是對兒童,暴力的殘忍性,對兒童造成了嚴重的肉體和精神的損害,對兒童的損害阻礙了兒童的健康成長。雖然對兒童的家庭暴力還沒有引起廣大學者的專門研究和人民群眾的密切關(guān)注,但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wù)保護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兒童,讓兒童遠離家庭暴力的侵害從而健康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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