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文帝劉恒傳
劉恒(公元前202?前57),漢高祖劉邦中子。高祖十一年(公元前96)春,破陳?定代地,立劉恒為代王。
高后八年(公元前80 年),臨朝稱制的呂后去世。漢宗室、大臣與外戚呂氏間本來存在的矛盾頓時公開激化。呂祿、呂產害怕被誅,陰謀作亂。周勃、陳平等大臣與漢宗室劉章等合謀誅除諸呂,內外結合,一舉成功。大臣們認為代王劉恒乃“高帝中子,最長,仁孝寬厚。太后家薄氏謹良。且立長故順,以仁孝聞于天下便”。立劉恒為帝較為合適。于是派使者去召代王劉恒。劉恒一再推辭,探聽了消息之后才來到長安,受到大臣們的歡迎。他先居在代邸。大臣們去拜謁,送上天子之璽,尊他為皇帝。他謙遜地說,自己不足以當此重任。陳平等群臣堅決請求。他謙讓再三,然后才說:“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為莫宜寡人,寡人不敢辭!庇谑钱斠谷胛囱雽m,登上帝位。
文帝即位后,封賞了誅呂有功的將相大臣,頒布了《振貸詔》、《養(yǎng)老詔》等詔令,以振救、撫養(yǎng)貧困年老的百姓。他因長期生活在代地,對下層社會多有體恤,因此他在位期間,基本上奉行了一條與民休息的政策。
文帝二年(公元前55 年)春正月,文帝下詔說:“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蔽牡墼诖嗽t中明確了以農立國的思想,并舉行親耕儀式,表示為務農帶頭。同年九月,文帝又下詔說:“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憂其然,故今茲親率群臣農以勸之。其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敝厣暌赞r為本,反對棄本事末,還決定減免當年半數(shù)的田租。十三年(公元前67 年)春二月,文帝再下詔書說:“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
此后,文帝又多次下詔書申勸務農之旨,批評官吏勸農不力,并詔令各地基層官吏設置“常員”,督促百姓務農力田,甚至可全免土地稅。后元元年(公元前63 年),因連年欠收,又遇水旱疾疫之憂,文帝下詔求言。詔中所寫“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何在?無乃百姓之從事于未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歟?”這反映了文帝在思考農民為何饑饉。他要求官吏想出“佐百姓”的辦法。
文帝還下詔“務省徭費以便民”,并裁減了侍衛(wèi)人馬,以減輕賦稅。據(jù)賈捐之說,文帝時“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按漢初常賦百二十,歲一事,文帝時的賦役僅為三分之一。
文帝勸民力農,減輕租稅和賦役,對漢初社會生產力的恢復和發(fā)展、漢初社會的穩(wěn)定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文帝很慎于用法。他在即位之初,曾對群臣說:“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本褪钦f,用法當正,以禁暴導善。他不同意那種一人犯法、株連全家的做法,強調法用的正才能使民誠實,罪定的當才能使民服從。官統(tǒng)治民,本應導之為善,既不能導,又用法不正,定罪不當,這是反而害民為暴,怎能禁民為非?于是下詔除收帑相坐律令,就是廢除一人有罪株連全家的法令。但后來(文帝后六年)新垣平謀反,文帝“復行三族之誅”,在那個時代是不可能根除苛濫之法的。
文帝二年(公元前78 年)五月,下詔廢除誹謗妖言之罪。詔中有“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之語,又說百姓說錯了話就以為“誹謗”,都不可取,今后不必處治。對于秦定的誹謗妖言之罪,不許臣民議政,偶語者棄市的做法,文帝一概除之。
文帝三年濟北王劉興居叛亂時,下詔明確地規(guī)定,首惡者定重罪;主動歸順者鼓勵,官可復原職;隨從謀反而不堅決者不問。這是一條區(qū)別對待的法令。平亂后,文帝“赦濟北諸吏民與王反者”,說明政策是兌現(xiàn)的。
文帝十三年五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逮系至長安。淳于公無子,少女緹縈隨至長安,上書提出要求:“愿沒為官奴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受了感動,隨即下令廢除肉刑。他說,現(xiàn)在有三種肉刑(黥、劓、刖),而奸不止,這是上未盡訓導之過;而用了肉刑,造成終身殘廢,這不是為民父母之意。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等又擬定處治罪人之法。事實上仍有受刑致殘致死者。故史稱文帝“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①。但不管如何,文帝對原來的肉刑有所減輕是無疑的。
曾有這樣三個有關文帝與法故事:文帝有次經(jīng)過中渭橋,有個人從橋下走出來,驚了皇帝的坐騎,因而被捕。廷尉張釋之審查,知其并非故意驚駕,只處以罰金。文帝生氣,以為罰得太輕。張釋之認為,“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不能因人而異,如果隨便更改,“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文帝稱是。有人偷了高祖廟坐前的玉環(huán),廷尉張釋之定了棄市罪。文帝以為輕了,說要族誅。張釋之說,偷玉環(huán)就株連全家族,如果偷更多更大的怎么處治?文帝只好同意。云中郡守魏尚治軍有方,守土有功,只因小過就被罷官削爵。馮唐對文帝說,“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用人有問題。文帝聽了,立即赦了魏尚,復其官職。
文帝還十分重視有識之士,聽取和采納他們有利朝廷的建議。思想家賈誼提出農業(yè)生產是立國的根本,只有把糧食積貯得多了,才能攻能守。政治家晁錯提出重農輕商的主張,提出使農民附著于土地的觀點,文帝都采取了措施加以實行。
西漢建立后,王國勢力的強大,成為統(tǒng)治集團內部的重大問題。文帝本以代王入朝為帝,自然不會忽視這個問題。他聽取了賈誼的建議,在原來的封地上增加封君的數(shù)目,以分散其實力,使朝廷跟他們的關系可以象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文帝于六年以謀反罪廢了淮南王劉長,又于十六年立劉長三子都為諸侯王,以原淮南王之地“三分之”。表面上以示對宗室的憐憫,實際上以大化小,一分為三,便于控制。悼惠王死后,文帝也采取了同樣的做法,將齊地分給悼惠王的六個兒子。這一建議的采用,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諸侯王的分封勢力,加強了中央集權的統(tǒng)治。
文帝不僅在政治上寬厚,在生活上也素有恭儉的作風。他從代地即位以來,二十三年中“宮室苑囿狗馬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以利民”。他曾經(jīng)想作一露臺,召工匠計之,置百金,便放棄了這個念頭,說:“百金中民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他常衣綈衣,還令他的夫人穿衣不得拖地,幃帳不得文繡,以示淳樸。他又主張薄葬,“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不治墳,欲為省,勿煩民”。他的這種儉樸的作風,一直為史家所稱頌。
匈奴在西漢初年力量很強。自劉邦平城被圍、采用婁敬的和親政策以來,主要是用聯(lián)姻并贈送大量禮物的辦法來維系漢同匈奴的關系。但匈奴總不能信守盟約。文帝即位之初,與匈奴復修和親之好,以加強漢皇朝政權的穩(wěn)固。文帝三年(公元前77 年)五月,匈奴右賢王破壞和親之約,驅騎入塞,占據(jù)“河南”地。文帝下詔指出匈奴的侵擾行為違背和親之約,派遣丞相灌嬰帶八萬人馬反擊,趕跑了匈奴騎兵。接著,文帝又加強長安的駐軍,以保衛(wèi)京師。第二年,匈奴冒頓單于來書要求復和親之好。漢朝考慮到匈奴勢力正盛,乃許和親。文帝六年(公元前74 年),給冒頓單于一書,贊許其愿意和親的態(tài)度,但要求他守信而不可負約。
不久,冒頓去世,其子稽粥立,號稱老上單于。文帝以宗室女為公主,送與匈奴為單于閼氏,派宦者中行說為使送去。再次和親。中行說投降了匈奴,得到單于親信,為其出謀劃策。
文帝十四年(公元前66 年)冬,匈奴單于領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殺了北地都尉孫?,虜掠民眾畜產。文帝乃派三位將軍帶兵分駐于隴西、北地、上郡,又派中尉周舍為衛(wèi)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帶騎兵十萬人,駐于長安近旁以防匈奴。文帝親自慰勞軍隊,視察演習,申明軍令,賞賜將士。他本想親自帶兵出征,因被勸阻而止。于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統(tǒng)兵征伐,擊退了匈奴。
于是,漢匈復言和親之事。文帝后元二年(公元前62 年)六月,文帝下詔,表示歡迎。他在詔書中說:“間者累年,匈奴并暴邊境,多殺吏民。夫久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單于反古之道,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新與朕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親以定,始于今年。”此詔表達了文帝厭惡戰(zhàn)爭、希望漢匈兩族和好的熱情與努力。這次和親是要“結兄弟之義”,是一次兩族友好的和約。
但此后五年,文帝后元六年(公元前58 年)冬,匈奴數(shù)萬騎入上郡與云中郡侵擾。文帝立即以令免為車騎將軍帶兵駐于飛狐,蘇意為將軍帶兵駐于句注,將軍張武帶兵駐于北地,緣邊亦各堅守以備匈奴。又以周亞夫為將軍帶兵駐于細柳,劉禮為將軍帶兵駐于霸上,徐厲為將軍帶兵駐于棘門,防備匈奴。過了幾個月,匈奴退去,文帝才撤退以上駐軍。
由于文帝對匈奴采取了亦戰(zhàn)亦和的態(tài)度,爭得了邊境上相對的安寧。
帝進而采納了晁錯的建議,移民于北方邊塞,使其屯田務農,加強了邊備的防守力量。
后元七年(公元前57 年)六月,文帝死于未央宮,遺詔薄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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