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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存監(jiān)管“真空”亟待規(guī)范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學齡前教育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眾多吹噓自己“很專業(yè)”的早教機構只不過是招幾個幼兒園的老師,短期培訓十幾天就開始上崗

  那些所謂的“專家”,只是掛一個名而已。所謂的奧爾夫音樂、蒙臺梭利理論、多元智能理論,大部分是偽科學,經營者自己根本就不懂

  在上海浦東八佰伴周圍,早教機構林林總總,讓人眼花繚亂。市民李先生就在附近工作,每天都處在早教機構廣告的包圍之中。近日,李先生看到周圍同事讓孩子參加早教培訓班,不免有些心動。在早教銷售人員的鼓動下,也為自己3歲的兒子報了一個早教班,每月支付3000元。

  但是,李先生在給孩子報名后,卻有了騎虎難下的感覺——自己的工資并不高,讓孩子繼續(xù)學,似乎有點負擔不起;如果就此放棄,似乎又半途而廢。

  “教育從零歲開始”、“開發(fā)大腦潛能,三歲之前是關鍵”……近來,不少望子成龍的家長越來越重視孩子0-3歲的教育,早教機構日漸增多。但是,《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目前的早教行業(yè)在課程設置、學費價格、師資力量等方面都缺乏統(tǒng)一的標準,而物價、教育等監(jiān)管部門尚未將其納入管理范圍,“早教熱”背后存在諸多隱患。

  早教成陪孩子玩玩

  近年來,上海市各種大大小小的“早教中心”、“兒童潛能開發(fā)中心”等早教機構遍地開花。但如此熱鬧充滿噱頭的早教現(xiàn)象,讓不少年輕的家長如墜云里霧中。

  上海市民張女士對《法制日報》記者說,不久前,她帶兩歲的女兒到虹口區(qū)一家早教機構試聽了一堂課,30多分鐘里,老師用英語唱歌、講課,不少孩子要么哭哭鬧鬧,要么啃著手指發(fā)愣。與其說是孩子在上課,不如說是家長在上課。張女士感嘆:“用英語唱唱歌、跳跳舞,做些互動游戲,難道就益智了?”

  孫女士是一名“80后”媽媽,女兒今年一歲半。最近,孫女士發(fā)現(xiàn)身邊的朋友送孩子去早教中心,她也給女兒報了一年的早教班。然而,她的心里卻有一連串的問號:學了有用嗎?老師怎么樣?家長又如何判別效果好壞?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同樣的問題也困擾著其他年輕的父母。記者在一些早教機構隨機采訪了幾位家長。有家長認為,現(xiàn)在都是一個孩子,誰也不愿意讓自己的孩子落在別人后面。雖然花費近萬元的學費讓工薪家庭倍感壓力,但只要能讓孩子智力得到開發(fā),還是愿意的。也有家長對早教持“否定”意見:再好的早教都比不上父母的陪伴,“幾個年輕小姑娘陪小孩子玩玩,一年就要一兩萬元學費,不值”。

  早教行業(yè)亂象看不懂

  如今的早教機構,披著一層神秘的外衣,如果不帶孩子一起去早教機構,是會被謝絕進入的。上海有關方面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42%的受訪者對早教機構不信任。

  置身徐匯區(qū)居民區(qū)內的一家早教中心門外,貼著很大的一張海報——“美國的蒙臺梭利教育理論”。課程介紹是:“通過開發(fā)嬰幼兒的八大智能、六大領域和奧爾夫音樂訓練,全面發(fā)展寶寶的智能、體能和情感……”記者詢問前臺“老師”:“蒙臺梭利教育理論具體如何操作。”對方回答說不清楚。

  一名已離職的某早教機構“市場部經理”告訴記者,目前國內所有的早教機構,大部分沒有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從業(yè)人員也不具備國家承認的資質。眾多吹噓自己“很專業(yè)”的早教機構只不過是招幾個幼兒園的老師,短期培訓十幾天就開始上崗。而那些所謂的“專家”,只是掛一個名而已。所謂的奧爾夫音樂、蒙臺梭利理論、多元智能理論,大部分是偽科學,經營者自己根本就不懂。當然,他們知道家長也不懂。事實上,對于一個零至3歲的孩子來說,即使不教他任何東西,他也會自然地學會一些知識。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學齡前教育研究員丁昀認為,目前的早教價格偏貴,性價比不高。但由于一些家長對孩子期望值高,于是讓孩子接受早教。其實,孩子究竟是在培訓后得到了潛能開發(fā),還是生理上的自然成熟,這是很難衡量的。

  《法制日報》記者從上海市物價局了解到,目前,物價管理部門對于嬰幼兒早教機構的教學收費還沒有相關的標準,因此價格由各機構自定。

  上海市教委人士表示,目前從國家到地方都沒有針對早教的規(guī)范性文件:如應按什么標準進行審核,從業(yè)人員需要何種資質、教材需不需要統(tǒng)一的大綱。“零至3歲的早期教育的確存在監(jiān)管‘真空’”。

  “工商部門也沒法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員說,按照要求,帶有“教育”字樣的,必須有教育部門社會力量辦學證明。因此所有早教機構都只能獲得“教育咨詢”類許可,即使他們超范圍經營,工商部門也很難從專業(yè)角度去認定它們管理是否規(guī)范。

  制訂標準加強監(jiān)管

  根據(jù)國家頒布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4個班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筑;規(guī)模在3個班以下時,也可設于建筑物的底層,但應有獨立出入口等。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對消防安全有特殊要求,一般不宜設在高層建筑內;同時還應設置幼兒專用拉手、護欄等。

  然而,《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不少早教機構存在多種安全隱患。很多早教機構都設在商務樓或商場等人流集中的地方,樓層普遍較高,基本沒有幼兒專用拉手、護欄等。

  上海市一些來自教育界的政協(xié)委員建議,相關政府部門應從孩子的安全、健康出發(fā),參照托兒所、幼兒園相關管理規(guī)范,制訂并提高早教機構的安全、衛(wèi)生等各方面標準,及時消除隱患。同時應對這些市場化運作的早教機構加強監(jiān)管,規(guī)范教學和收費,避免早教機構“變味”、“坑人”。

  上海市消保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副部長唐健盛認為,政府部門應該加大管理力度。既然是一種教育機構,教育主管部門應該對這些經營機構予以許可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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