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筆者的仔細探討,個人學習和團體學習的成果會發(fā)生差異,可能有諸多因素。其中最顯著的為,每班二十人以上的團體教育,指導者往往無法細心周到地照顧到每一位兒童,這些被一大群幼兒圍繞的老師,對每個兒童所能做到的事遠不及父母在家庭里對于自己幼兒的照顧。以物理性方面而言,同樣是花費十五分鐘,以大班方式教導的幼兒與在家庭內一對一的學習方法相較,前者所能發(fā)揮的影響力無論如何還是相當有限的。
誠如筆者在其它項目中所言,當實施ER法時,了解幼兒究竟對什么事有興趣,對那句話懂得多少是很重要的,而對于這些重要關鍵,身為父母者常能詳細地有所了解。因此,縱使使用完全相同的教材與教導法,父母亦能按照幼兒智能的發(fā)展階段予以適當調整。
當然,筆者并無意批評團體教學方式,只是認為唯有在父母的溫暖關懷下,幼兒方能盡早學會認字。
總之,父母的關愛對于幼兒的成長有著莫大的影響,如果,身為父母者希望自己的幼兒能夠健康平安的成長,那么幼兒就會很快發(fā)揮他的潛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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