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不只是法律條文;落實在生活里,是讓爸媽學會把孩子視為一個獨立個體,給予應有的照顧及權益;就孩子而言,是讓他們從小在生活中,因為被尊重而尊重他人、尊重生命。
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通常也是發(fā)表一年一度各類人權指標的時間。距離1997年臺灣首度進行兒童人權調(diào)查以來,今年已經(jīng)進入第十個年頭。但是談起孩子的權利,大人們往往仍會困惑甚至反彈:“孩子乖乖長大就好了,干嘛還要爭什么權利?”也有人覺得,比起以往的年代,孩子已經(jīng)是夠幸福的,如果還要強調(diào)孩子的權利,豈不是要讓他們爬到頭頂上,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霸王!
小心錯誤觀念誤導孩子
輔仁大學兒童家庭學系講師謝友文是長期關心兒童福利的學者之一,他強調(diào),兒童的基本權利與成人的基本人權是相同的;兒童的特殊權利,則是針對兒童身心發(fā)展的需要,及兒童應受到特別照顧、保護等考慮,是屬于兒童專有的。
很多時候,爸媽并未意識到自己想法作法欠妥當。舉個例子來說,社會新聞每隔一段時間就有孩子因獨處而發(fā)生意外的傷痛事件,這就是父母在照顧上疏忽了年幼孩子還不夠成熟,即使看起來聰明又靈巧,但畢竟獨處時的應變能力還是不夠的,大人原本就應該善盡保護的責任,不要心存僥幸。如果真有生活難題,無法負起照顧責任,也要積極尋求社會救助體系,讓孩子在安全無虞的環(huán)境長大。
爸媽缺乏人權觀念,不僅可能直接做出對孩子不利的事情,更會將錯誤想念與作法傳給孩子。例如,爸媽從小不在意孩子的財產(chǎn)權,孩子的觀念相對也容易偏差,上幼兒園時可能會擅自將學校物品或小朋友的物品帶回家,不認為有什么不妥。這些錯誤觀念有時影響自身,有時影響身邊的人,在人際互動上造成惡性循環(huán)。
考驗爸媽的人權常識
想想看,身為大人,你知道下面這些事情和孩子的權益有什么關連?
1.若能預知胎兒的性別,就可決定生不生下他。
2.管教時,將孩子關在房里或鎖在門外,不準自由進出。
3.手足之中,長得好看又聰明的孩子,爸媽當然會比較疼愛。
4.孩子是我的,我愛怎么對待他,別人管不著。
5.孩子生病了,看醫(yī)生費時又費錢,買成藥吃一吃就可以了。
6.孩子的玩具是爸媽買的,轉送別人不需經(jīng)孩子同意。
7.出門到附近買一下東西,把孩子放在家里沒關系。
8.為了孩子的將來,小小年紀送出國當小留學生是值得的。
9.孩子年紀小,買給他的書籍玩具有趣就好,材質不必在意。
10.幼兒園不是正規(guī)教育,上上停停無所謂。
以上10種想法或行為,你是贊同?還是反對?其實這些事件的背后牽涉到的權益分別是孩子的1.生存權2.人身自由權3.平等權4.人格權5.健康權6.財產(chǎn)權7.父母保護權8.家庭成長權9.消費權10.受教育權。你的判斷和行為都正確嗎?
了解兒童權利的內(nèi)涵,是尊重及保護兒童的第一步
爸媽可以先認識每種權利的精神,對照日常生活行為就能逐漸熟悉。
家庭成長權:孩子需要愛與了解,家庭是最重要的生長環(huán)境,孩子有權在家庭中成長。例如,父母即使感情不睦或離婚,也要妥善安排孩子的成長環(huán)境。
其它權益還包括:獲得營養(yǎng)、居住、娛樂及醫(yī)藥服務的受撫育權;遇到問題,有優(yōu)先受到保護與救濟的優(yōu)先受救助權;有游戲及從事休閑活動的游戲權;未達適當年齡前不應從事工作的童工工作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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