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時間到了,明明卻又玩又鬧,不好好吃東西。媽媽要管,爸爸卻說:“隨他去吧,小孩子,餓了就會回到餐桌旁的! 結果,飯后媽媽好不容易把一切收拾干凈,一扭身卻見兒子用一雙臟手在廚房里的菜盤子里抓著吃。母親當然不能允許,父親卻說:“飯還沒有涼,讓他去吃好了!焙⒆诱J為父親才是自己的救星,媽媽居然不讓自己吃飯,真不是一個好媽媽。以后每當明明做了不應該的事都要向爸爸求救,只要用乞求的眼神望著爸爸,爸爸就會為他解圍,媽媽一點兒辦法也沒有。漸漸地,媽媽反倒沒了地位,也沒有了說話的余地。
這位父親所表現(xiàn)出的一切并不能體現(xiàn)教育和指導的意義,而是有意偏袒、庇護,是一種溺愛。往往母親正費力糾正的毛病,被爸爸一個贊許的眼神給肯定了。父母在教子問題上不能很好地溝通,造成孩子與父母之間難以協(xié)調,孩子在無形中對個別親人產生過分的依賴。反正有爸爸撐腰,有爸爸管著、護著,媽媽也不能把我怎么樣,從此放任自流。孩子在父親的支持下打敗了母親,挫敗了母親糾正他錯誤行為的意圖,更助長了孩子的錯誤傾向。
有的家庭恰恰相反,父親嚴厲管教,母親卻時時流露出對孩子的一種歉意。父親剛剛教訓完,孩子哭泣的淚還沒干,母親就迫不及待地將孩子叫到另一間屋中,又是發(fā)糖果,又是擁抱,仿佛孩子接受的不是教育而是無端的責難和懲罰。
實際上,無論父母哪一方過于嚴厲或過于放縱,若在孩子的教育過程中暴露出矛盾,都會帶來副作用。那么,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若夫妻之間存在分歧該怎么辦呢?
斌斌是一個聰明卻又十分好動的孩子,父母都是研究人員,他們對斌斌有著很高的期望,但教育方法卻不同。父親提倡啟發(fā)式教育,而母親卻更偏重于高強度訓練,打一下教訓教訓是經常的事情。父親對此有不同看法,有時看不下去便要講幾句。
一個周末,兒子急急地跑到爸爸身邊,叫喊著:“爸爸,媽媽要打我,快幫忙。”
“又為什么?”
“說我的作業(yè)潦草!
“不用怕,讓我和你媽媽談談。有我在,她不敢把你怎么樣!”斌斌放心了,很得意地跑掉了。
爸爸媽媽對教育方式有不同的看法,這一點斌斌早已得知,而更讓斌斌認為有機可乘的是爸爸愿意為自己辯護,這樣斌斌可以用父親作擋箭牌,為自己的行為打掩護。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不能意見一致,更不能相互配合,是一件憾事。而因此引起爭端,使孩子能利用父母間的矛盾逃避自己應負的責任,就更是可悲。事實上,大多數(shù)父母在教育方式上看法有異,并非就一定會有壞的效果,關鍵在于父母雙方應怎樣處理這種分歧。
需要明確的是,父子與母子之間的關系是有相對的獨立性的,雖然三者生活在一個家庭里,但并非要按照同樣的模式處理關系。父親如果不同意母親對待兒子的方式,可以發(fā)表自己的意見,或與其進行討論,但決不該插入其中進行干涉。尤其不應該當面阻止和提出反對意見,傷了感情不說,還會讓孩子不知所措。母親與兒子之間的關系,取決于母親與兒子,父親沒有權利來對母子間的關系做決定,定規(guī)則。
對孩子的教育父母都有責任與權利,但并不等于一方可以干預另一方的決定。而且盡管父母都可能認為自己的方式是正確的,但究竟是否完全正確,或誰的更正確,卻是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即使雙方在基本點上的認識一致,遇到有些具體問題也可能產生分歧,這時誰有權威來做裁決?一般來講,現(xiàn)代的家庭中沒有絕對的權威,父母可以按自己認為正確的方式來處理與孩子的關系。而對于孩子,就應該懂得與媽媽之間的問題要與媽媽解決,而不應去搬爸爸當救兵,這是對自己和父母的尊重。而父母不應交叉參與相互關系問題的解決,也是對孩子能處理好這一問題的信任。對來自父母雙方不同的教育觀點下成長的孩子,應有能力學會取舍,而不為分歧所迷惑。在大部分情況下,如果父母能尊重對方的觀點,不加干涉,兩種方式可以和諧相處,而孩子也可以從每一對關系中獲取對自己成長最大的益處。
不干涉孩子與父母任一方的關系,并不等于對兒子的求援聳聳肩,不予理睬。父親可以幫助兒子分析一下為什么媽媽要打他,是不是孩子自己有錯卻不自知,如何才能避免挨打。在這個例子中當然要指出作業(yè)潦草是不對的,如果將作業(yè)寫得整齊就不會挨打了。這樣直接走入問題的中心而避免因方式不同引起爭執(zhí),使孩子無隙可乘,可謂殊途同歸。
家庭教育是一門內容豐富的科學,夫妻應共同認真學習,在實踐中邊做邊學,統(tǒng)一認識,通力合作,根據(jù)個人的具體情況,有所分工,有所側重,但切忌扮不同的“臉譜”。即使發(fā)現(xiàn)對方教育子女有不當之處,也不要唱反調,不要把分歧暴露在孩子面前,而是事后再協(xié)調,否則會降低教育效果,不利于孩子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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