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可以打,也應該打,而且應該用杖打。”昨日,美國哈佛大學教育學博士王濤做客武漢時語出驚人,“打孩子”是教育孩子的有效手段,但一定要講究打孩子的藝術(shù)、打孩子的技術(shù)要領(lǐng)。
不要在憤怒時打孩子
“其實,孩子是應該打的,但要注意會打。”為了說明孩子是可以打的,王濤還舉了幾個“文證”。在美國有句諺語,“把你的棍子嫌棄不用了,你就把你的孩子寵壞了。”
王濤舉例說,美籍華人劉志雄是一名成功的企業(yè)家,教育兒子也是用“家法”打,但發(fā)現(xiàn)兒子就是不聽話。有一回他發(fā)現(xiàn)兒子又違反了規(guī)矩,便問兒子怎么辦?結(jié)果小孩子輕描淡寫地說了兩個字“打唄”。
劉志雄很簡潔地告訴孩子,“爸爸是你的教育者,你今天做出這樣的行為爸爸有責任,今天我來接受這個規(guī)矩。”然后,劉志雄將“家法”打在自己身上。結(jié)果他第一次打的時候孩子冷漠的臉就消失了,第二次打的時候孩子下跪了,邊哭邊求爸爸打自己,此后孩子的行為及與父親的關(guān)系徹底改變了。
王濤認為,打孩子的前提是不能有憤怒,憤怒會讓家長失去理智。“這時應該首先處理自己的情緒,而不該打孩子。”王濤說,打孩子要區(qū)分兩種“打”法:一種是發(fā)泄自己的憤怒,另外一種是“做規(guī)矩”。如果是為了“做規(guī)矩”就可以打,此時打是教育孩子的一種有效手段,目的是讓孩子反思自己做過的錯事。
打孩子要用“杖”
王濤說,打孩子絕對不能用手,需要用“杖”。因為用手打太顯隨意,同時這樣做的目的首先是可以讓自己有冷靜的時間,更為重要的是要讓孩子知道不是父母想打他,而是因為他破壞了規(guī)矩,父母不得不打,特殊的工具對孩子也有一定的震懾力。
王濤說,另外非常重要的一點是:打孩子之前要和孩子有語言的交流,要讓孩子知道為什么要打他。最后一點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是:打孩子是因為愛。很多的家長是在打過孩子之后才心疼,而在打的過程中只是覺得非常解氣,這是不正確的。正確的感覺是,決定打孩子之前很心疼,真正打孩子的時候是更加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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