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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術與催眠療法三

編輯: 路逍遙 關鍵詞: 催眠原理 來源: 逍遙右腦記憶

  4. 催眠易感性

  催眠可能性(hypnotizablity)指的是一個人能被催眠的難易程度。不論咱們在實踐上如何對待催眠的性質,都有兩個問題會引起我們沉思,這就是催眠可能性在何種程度上反應了穩(wěn)定的人格物資?它受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有多大?有些學者用催眠易感性(Hypnotic susceptibility)一詞來指催眠可能性的穩(wěn)定人格特征,如尤多夫(1981)等于如此。還有一些學者則使用催眠反應性(Hypnotic responsively)這樣的術語,如弗里;魻柶·施皮帕爾、施皮培利·巴爾默和馬克爾( 1982)等人便是這樣。催眠反應性可能包括人格因素和環(huán)境因素兩方面的內(nèi)容,不外吉布森( 1983)卻認為,催眠反應性最好只用來指受術者在一定環(huán)境條件下的催眠反應。

  顯然,這樣一些互不相同的術語有可能引起人們思維上的凌亂。本章將采用尤多夫的定義(1981,第323頁):

  催眠可能性——指受術者被催眠的能力。它反映基礎的催眠易感性及一時性的動機因素。

  催眠易感性——指受術者的人格特質。它決議著受術者的被催眠能力及失掉某種深度的催眠狀態(tài)的能力。

  催眠反應性一詞在本書將被用來指受術者在一定的環(huán)境條件下的催眠反應程度。要說明的是,這里雖然對三個名詞的含意作了劃分,但實際上其間的界限是十分含混的,在實踐中通常根本不可能將它們分辨開來。本書在后面講到醫(yī)治反應性時還將對這一問題作進一步剖析。

  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測量這些可變因素。我們曉得,無論環(huán)境因素如何,個人的人格特質很少以相同的形式和相等的程度表現(xiàn)出來(米施爾,1968),心理學家對此長短常清晰的。為了解決這個困難,人們樹立了一些標準測驗。測驗時要求每一次操作方法都盡可能雷同,因此就這種意義言,測驗的目的只是測量催眠易感性。不過,由于受術者的動機因素不可能得到完全把持,故這同時也是測量受術者的催眠可能性。

  如果催眠易感性測驗所測量的僅是催眠易感性,那么只要它是一種絕對穩(wěn)定的特性,在再次測驗時就不應呈現(xiàn)變化,或不涌現(xiàn)較大的變化。若事實果然如此,那么在作重復測驗時,統(tǒng)一種測驗,甚至換一種測驗,其結果都應該根本一致。重復測驗時,原來獲得高分的受術者將持續(xù)獲得高分;原來獲得中等分的仍將獲得中等分;而原來獲分較低的就應該還是低分。

  鮑爾(1976)將“測驗-重復測驗”的相關系數(shù)定為0.8一0.9之間。若取其較低的數(shù)值,那么催眠易感性的穩(wěn)定人格特質(即丈量對象)就能決定催眠可能性的0.64。從另一方面看,催眠可能性的0.36(即1/3強)則取決于其它因素,也就是環(huán)境因素。不過,這并不是說,不管任何人,其催眠可能性的2/3取決于他的催眠易感性的人格特質,而1/3則取決于環(huán)境因素。例如,有些人的催眠可能性受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較大,這一點已由不同條件下的實驗所證實。

  4.1 非正式測驗

  對催眠易感性的測量,除了標準測驗以外,也有許多非正式測驗。非正式測驗需要受試者想象自己正在作某種運動。但實際上并不作這種運動,只是通過想象,對暗示作出觀念運動的反應。艾森克和弗紐克斯(1945)稱這些測驗為“基本暗示性試驗”(Test of  Primary  Suggestibility)。他們還發(fā)現(xiàn),非正式測驗與標準感想性測驗之間是正性相關的。

  這些非正式測驗也異常有用。對兒童來說,其使用價值可能更大。此外,非正式測驗還有一個長處,這就是在開端催眠以前,它能使受試者獲得一種教訓,即他作會到自己可以在沒有顯著的意志作用下產(chǎn)生某種休會。這經(jīng)驗對以下的催眠工作大有輔助。下面對一些非正式測驗作逐個先容。應該注意的是,與標準測驗比較起來,在非正式測驗過程中可能存在許多渺小的變更:如果不嚴厲按具體程序操作,其結果就可能變得不牢靠。

  身體傾斜

  身體傾斜測驗最好一次只測一人,因為假使出現(xiàn)戲劇性的反應,測驗者就需要去避免受術者跌倒。我在做這種測驗時通常所用的指令略述如下。首先想象受試者剛向前邁進:

  “請面向我站著,你身后有一把椅子。如果你感到腳上的鞋子使你難以站穩(wěn),那就請把它脫掉。我要向你暗示的是,你可以覺得有一股輕風正在吹著你的后背,這風逐漸增大,越來越強。在想象這股民越來越大的同時,你要想象自己的身體也正在向前傾倒。你會發(fā)現(xiàn),雖然自己并不是有意識地向前傾倒,但身體實際上還是正在倒向前方。不要擔憂,我會扶住你的。如果你不是向前傾斜而是倒向后方,后面的椅子會支持住你。準備好了沒有?

  好!現(xiàn)在你閉上眼睛。僅僅想象有一股和風正微微地吹拂著你的后背,把你的頭發(fā)向前吹動了一些地。當你想象頭發(fā)被吹向前方的時候,大風好像是正在變得起來越大。風確確切實是變得越來越強了,你能想象到它正在把你推向前方。民每時每刻都在增大。把你推向南方。風變得越來越強烈”。

  這種測驗可以按需要連續(xù)一段時間,直到測驗者滿足為止。我發(fā)現(xiàn)一般兩分鐘也就足夠了。如果時間到了兩分鐘,受試者還沒有傾斜,就說明其催眠易感性可能較低。兩分鐘以后即使再出現(xiàn)較大的傾斜,其獨一原因也只能是受試者疲勞了。還有一點值得記住,有些受試者偶然可能一閉上眼睛就向前倒仆,故要作好隨時扶住他們的準備。

  謝弗如擺錘

  在個別人看來,除了擺動金表和“神之觸摸”(Touch Of God)以外,謝弗如擺錘可能是人們印象最深的催眠器具。它由一個玻璃球或錐體以及系于其上的一根鏈子組成,受術者提著它,就像鐘擺一樣。當然,其它適合的物體也可用來做這種擺錘,但最受人歡送的仍是雕花玻璃球。

  測驗時,要受試者用一只手提住擺錘,并想象擺錘正在沿著某一方向運動,如由一邊向另一邊運動,或者轉圈。受試者的眼睛既可睜開,也可閉著:既可站立,亦可以坐下,還可以把肘部支持到某一物體之上。這是很好的一種測驗方式,正如尤多夫(1981)所說,絕大多數(shù)受試者都可以絕不費勁地實現(xiàn)考試。假如擺錘不按想象活動,穩(wěn)固地堅持本來地位,這就解釋受試者的催眠易感性較差。

  垂頭實驗

  垂頭測驗很簡略。受試者一般坐著,雙眼睜開,凝視正前方,銷售主管如何激勵二號性格的下屬員工。而后,測驗者命令他們閉眼,想象本人的頭越來越繁重,逐步向前方垂下。如果受試者的催眠易感性好,他的頭便會向前垂下。通過一些非正式的察看,我發(fā)現(xiàn)這種測驗能很好地將受試者辨別開來。測驗時有些人頭都低垂,一般可能垂抵前胸;而有些人頭部看起來基本未動。

  上肢懸浮

  上肢懸浮測驗給人很深的印象。測驗時,受試者或坐或立,兩臂平伸于前方。然后,測驗者令他們想象有一只手變得越來越輕。如果測驗者想要對這種想象的原因作一暗示,就可以說那是一塊特別的磁石吸引所致。如果受試者的易感性好,那么過了一會兒后,想象變輕了的那只手一定比另一只手高出許多。這類受試者通常都認為結果是令人信服的。

  上肢沉重

  可以認為上肢沉重測驗是上肢懸浮測驗的相反形式。測驗時,受試者仍將雙臂平伸于前方,然后想象一只手變得愈來愈沉重,并料想這或許是由于某種物體壓放在手臂上所致。若受試者的易感性較好,那么他的這只手就會逐漸壓低;但另一只手則能抗衡引力的作用,保持在原來的高度,這也許是人體的一種奇妙的機制。上肢沉重測驗的結果顯明不如上肢懸浮測驗那么令人佩服。

  氣味試驗

  測驗時,測驗者將一個瓶子的瓶塞拔掉,要求受試者在聞到氣味以后即時舉手報告。事實上,瓶子里除了水以外,別無他物。這種測驗很有趣,其真正目的是使受試者產(chǎn)生一種幻嗅。

  手掌吸引

  測驗時,受試者伸出雙手,掌心相對,兩手間隔見英寸。然后,測驗者令受試者想象雙手受到某種力氣的牽拉,正在向一起靠攏。有時,也可以讓他們想象兩手各拿一塊磁鐵,磁力使其兩手被吸引到一起。

  手掌排擠

  手掌排斥測驗形式正與上面的測驗相反。測驗時,令受試者想象他們的雙手相互排斥,逐漸分開。

  手指釣扣

  這種特別的測驗在催眠表演中的使用似乎相當廣泛。測驗時,受試者雙手前伸,手背相對,十指穿插并互相夾住。然后,測驗者命令他們向外拉,同時暗示說,你們的指頭已經(jīng)牢牢地粘在一起;你們會發(fā)現(xiàn),雖然自己打算將雙手分開,但已經(jīng)不可能了。其實,很多人在接受這種測驗時,都體會到很難將雙手分開。如果讀者自己也要嘗嘗,你也會發(fā)現(xiàn)很難拉開雙手。要分開雙手其實非常容易,只要使雙手略微松弛一些即可,而不能一個勁地往外拉。測驗時,測驗者要仔細觀察受試者分別的使勁程度。

  在選擇測驗項目時,首先應當明白測驗目標,這一點無比主要。如果測驗目的是為了盡快了解受試者的催眠易感性,那么,能較好地辨別個人易感性的測驗就應該是最好的選擇。著這種測驗的結果還能劃分等級(如分成1一5個等級)就更加理想。例如在進行垂頭試驗時,受試者頭部垂下的程度很容易視察,也很容易劃分等級。不過,如果測驗的目的是為了給人們演示催眠易感性,或者是為了使某人信任他自己的易感性也很好,那么就應該挑選容易通過的試驗。

  在詳細介紹標準測驗以前,有必要討論一下赫爾(1933)關于觀念運動暗示的解釋。赫爾認為,在畸形情況下,當一個人在想象中進行某種運動時,他的身體就有進行該運動的傾向,只是與有意識地進行該運動比較起來,其幅度小得多。他認為,如果某人對這種觀念運動試驗毫無反應,其起因或者是身體反應被抑制了,或者是他無能力想象那種運動。赫爾所講的意思是,在正常情況下,人們對觀點運動暗示應該有所反應。瓦格斯塔夫(1981)推斷說,如果赫爾的觀點準確,那么這類試驗就應該是篩選催眠易感性差的人的優(yōu)秀試驗。然而,最近斯帕羅斯、威克斯和德格魯(1984)所做的實驗結果并不支持赫爾的觀念運動假說。

  4.2 標準測驗

  讀者可能知道建立標準測驗的有關準則。如果有的讀者還想知道得更多一些,那么可以讀阿拉斯塔斯(1982)的著作,那是一本非常優(yōu)良的書。催眠易感性的標準測驗一般包括如下幾種。測驗者首先對受試者作一些標準誘導,然后給他們暗示,開始測驗。這些暗示或難或易。根據(jù)受試者對各種暗示的反應,測驗者即可對其催眠易感性打分。

  巴伯暗示性量表

  這一量表由巴伯(1965)所制定。他在這里使用“暗示性”,而不用“易感性”,是與他對催眠的見地一致的。在作暗示前,測驗者可以使用一些誘導技術,也可以不用。巴伯暗示性量表包括八項內(nèi)容,它們是:

  (1)上肢低沉

 。2)上肢懸浮

 。3)手指鎖住

 。4)“口渴”幻覺

  (5)語言克制

 。6)身材僵住

  (7)“催眠后樣”反應,咳嗽

  (8)選擇性健忘

  上面每一項的記分標準都有嚴格劃定。記分有主觀分與客觀分兩類。客觀分的記分標準是,受試者的反應與某項相合乎,則相應記1分;而3、4、5、6四項,根據(jù)受試者的反應程度,也可以記0.5分:不契合則記0分。記主觀分則要訊問受試者,是真正獲得了測驗者所明示的那種感觸,還是有意表現(xiàn)出暗示所要求的反應,以贏得催眠師的歡心。如果受試者證明他確有暗示的那種感受,那么該項就記五分。(還有一種標準是3分制)否則記0分。如果某一項在記客觀分時得分為0,那么在記主觀分時就沒有必要再詢問這一項了。

  在上面八項暗示中,有兩項屬于“直接能源”暗示條目(1和2);有三項屬于“動力反抗”暗示條目(3、5和6);另外三項則屬于”知覺”暗示(4、7和8)。(弗洛斯,1979)這一量表的測驗和記分都很容易,完成全過程約需20分鐘。“測驗-重復測驗”的相關系數(shù)在0.80—0.88之間。

  兒童催眠敏感性量表

  這一量表為倫敦(1963)所制,它包括兩種型式,一種是為5-13歲的)兒童而設,一種是為13-17歲的少年而設。這兩種型式的詳細內(nèi)容實在并無差異,但在實際使用肘,應針對不同春秋的受試兒童,分辨給予不同指令,采用不同操作方法。因為不同年紀的兒童具備不同的接收能力。此量表分為兩大部門,第一部分包括如下十二項內(nèi)容:

 。1)身體后顧

  (2)雙目閉合

 。3)上肢僵住

 。4)上肢低沉

 。5)手指鎖住

 。6)上肢僵硬

  (7)雙手靠攏

 。8)言語抑制(姓名)

  (9)幻聽(蒼蠅嗡嗡飛響)

 。10)雙目僵住

  (11)催眠后暗示(站起來)

 。12)健忘

  第二部分包括如下十項內(nèi)容:

  (13)通過催眠后信號再誘導

 。14)視、聽電視幻覺

 。15)嚴寒幻覺

 。16)麻醉

  (17)幻味

 。18)幻嗅

 。19)幻視(家兔)

 。20)返童現(xiàn)象

 。21)夢誘導

  (22)喚醒及催眠后暗示

  在進行客觀評分時,每項既可用4分制,也可用2分制。當然,這兩種記分標準不能同肘用于同一個受試者。無反應者記0分。主觀評分標準是采用3分制。主觀分評定可以分辨真正偽暗示反應和受試者有意作出的暗示反應。此量表的”測驗-重復測驗”的可靠性一般為0.92左右。

  創(chuàng)造性想象量表

  這種量表為威爾遜(威爾遜、巴伯,1978)所制。雖然名為創(chuàng)造性想象試驗,但內(nèi)容卻是標準的催眠樣暗示。它包括如下十項:

  (1)上肢沉重

 。2)上肢懸浮

 。3)手指麻木

 。4)對于水的幻覺

 。5)“嗅一味”幻覺

 。6)音樂幻覺

 。7)溫度幻覺

  (8)時光扭曲

 。9)返童現(xiàn)象

 。10)心身松弛

  這是一種自我評分量表,它要求受試者對自己的想象能力評分,每一項記分都采取5分制。依照尤多夫(1981)的著作所述,發(fā)明性想象量表的分半(split-h(huán)alf)系數(shù)為0.89;它與巴伯暗示性量表的相關系數(shù)r=0.6。海爾加德、席漢、蒙蒂羅和麥克唐納(1981)呈文,它與哈佛量表的相關系數(shù)r20.55。此量表的使用可不需要誘導。有人稱它為“非命令式” 量表。

  哈佛群體催眠敏感性量表

  這是肖爾和奧恩(1962)為群體測試而創(chuàng)制的,是由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A式)變化而來。此量表包括如下十二項內(nèi)容:

 。╨)垂頭

 。2)閉目

 。3)上肢消沉(左側)

  (4)上肢僵。ㄓ覀龋

 。5)手指鎖住

 。6)上肢僵硬

 。7)雙手靠攏

  (8)言語抑制

 。9)蒼蠅幻視

 。10)眼睛僵住

 。11)后催眠性暗示(觸摸左踝)

  (12)健忘(其水平依所回憶事件的多少而定)

  上述各項也要受試者自己評分。全部測驗的完成大約去要一小時。

  群體警惕狀態(tài)量表

  這一量表為文戈(1968a,1968b)所制。雖然很少有人提起,但究竟是一個令人感興致的量表。與使用傳統(tǒng)“睡眠式”誘導的測驗相反,此量表要使用“警覺式”誘導方法,也就是測驗者所作的暗示既使受試者身體松弛,同時也使其大腦處于警覺狀態(tài)。此量表包括如下五項內(nèi)容.

 。1)垂頭

 。2)警覺催眠狀態(tài)

 。3)言語抑制

 。4)后催眠性暗示

 。5)后催眠性健忘

  此量表也是由受試者自己評分,均采用4分制。所有測驗的完成約需要45分鐘。文戈(1973)報告,此量表與哈佛集體催眠易感性量表(A式)的相關系數(shù)r=0.64.

  催眠誘導量表

  催眠誘導量表是施皮格爾(1976,1977)、施應格爾和施皮格爾(1978),以及斯特恩、施皮格爾和李(1979)等人為臨床使用設計用于測量個人的。由于測驗時的催眠誘導不提到催眠、催眠狀態(tài)、睡眠等名詞,放在不宜使用這些名詞的情況下,此量表就較實用。它包括如下六項內(nèi)容:

 。╨)眼球上翻

 。2)遲緩合閉雙眼

 。3)上肢懸浮

 。4)后催眠性反應

  (5)健忘

 。6)身體浮動感

  上述各項均用5分制記分,未能通過則記0分。完玉成部測驗所需要的時間很短。此量表的“測驗-重復測驗”相關系數(shù)(r從約為0.76。弗里希荷爾茲、特賴恩、維利斯、費希爾、馬魯菲和施皮格爾(1980)計算出此量表與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C表)之間的相關系數(shù)(r)為0.63。然而,其中究竟是哪些項目與催眠易感性有正性相關,在這個問題上尚有很多爭議。

  斯坦福德兒童催眠臨床量表

  此量表為摩根和海爾加德(1979)所設計,包括兩種型式,一種用于4~8歲的兒童,一種用于6~13歲的兒童。前一種包括如下六項內(nèi)容:

  (l)上肢低沉

 。2)上肢僵直

  (3)電視一視覺

 。4)電視一聽覺

 。5)夢境

 。6)返童現(xiàn)象

  后一型式除了上述六項測驗外,還加上一項催眠后暗示。這兩套型式測驗的完成各需要大概20分鐘。每一項測驗,通過者則記1分,否則記0分。故前一型式的最高得分為6分;而后一型式的最高得分為7分。

  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A式和B式

  此量表為韋岑霍弗和海爾加德(1959)所設計,用于個人測量。它也包括兩式,5號理智型性格是怎么形成的,即A式和B式,西式的相關系數(shù)(r)為0.83(尤多夫,1981)。在通過訓練改變受試者的催眠易感性時,這兩式是很理想的測量手腕。因為A式可以用于訓練以前,而B式則用于訓練當前(反過來亦可)。A式包括如下十二項內(nèi)容:

 。1)身體后傾

 。2)閉目

 。3)上肢低沉

 。4)上肢僵住

 。5)手指鎖住

 。6)上肢僵硬

  (7)雙手靠攏

 。8)言語抑制

 。9)幻視

 。10)眼睛僵住

  (11)接受后催眠性暗示

 。12)健忘

  B式亦包括十二項測驗,其內(nèi)容與A式各項基原形似。如A式第7項“雙手聚攏”在B式中則作“雙手離開”。此量表各項測驗約需要45分鐘完成。每一項測驗,通過者記1分;否則為0分。故兩套型式的最高得分都是12分。因為此量表的項目大多由動作組成,而認知名目較少,故正常認為受試者要完成測驗并不難題。

  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C式

  此量表亦為韋岑霍弗和海爾加德所設計,它包括十二項測驗,按難易程度順次排列。第12項后催眠性健忘雖然并不比其它項目的難度大,但必須排列在最后,埃爾法波。應該指出,個別受試者通過測驗的難易度也可能與此型式有很大出入,但從人群的均勻情況看來,實際難易級別可望與此型式基本一致。

  過十二項測驗是:

 。╨)上肢低沉

  (2)雙手分開

 。3)蚊子幻覺

  (4)幻味

 。5)上肢生硬

 。6)夢引誘

 。7)返童現(xiàn)象

 。8)上肢僵住

  (9)(嗅覺失靈)聞不出氨水的氣味

 。10)幻聽

  (11)負性幻視(三個盒子)

 。12)催眠后健忘

  因為此式包含有較多的知覺暗示,故普通以為其難度比八式和B式大得多。每一項測驗通過者則記1分,否則記0分。此式的分半系數(shù)為O.85;它與A式的相關系數(shù)r20.85;其“測驗-反復測驗”相關系數(shù)r=0.85。

  后來,韋岑霍弗(1978a,1978b)對此量表提出了批評。他認為,設計者對暗示反應的非意志性質未予足夠器重,這就輕易使人們把測驗曲解為催眠狀態(tài)的一局部。此外,他還對這一量表確實實性提出了疑難。鮑爾(1981)對上述批駁作出了反應,他認為,當初還不足夠充足的理由放棄這一量表。

  斯坦福德整體敏感性量表

  此量表是韋岑霍弗和海爾加德(1967)所制,也是為個人測試而設計。顧名思義,此表的制訂是為了測驗受試者的整體催眠能力。它包括兩套相等的型式,即I式和II式,兩式的測驗數(shù)量相等。測驗時,固然也可以只使用其中的一式,但為了全面懂得受試者的催眠感觸能力,最好還是完成兩式的全體測驗。進行I式的測驗階,使用上肢懸浮的誘導辦法。I式包括如下九項內(nèi)容:

 。1)手部麻痹

 。2)音樂幻覺(正性)

 。3)嗅覺失靈(聞不出氨水氣息)

 。4)回想起一周或兩周前一頓飯的情況

 。5)光芒幻覺

 。6)做非特異性主題的夢

 。7)對“屋宇”的認識不能

 。8)盤算能力阻礙

  (9)后催眠性主動書寫

  進行II式的測驗時,使用上肢沉重和上肢低沉的誘導方法。II式包括如下九項內(nèi)容:

 。1)熱的幻覺

  (2)選擇性失聰

 。3)幻嗅(氨水氣味)

 。4)回到十歲時的返童現(xiàn)象

 。5)看不見腕表指針的負性幻視

 。6)關于催眠的夢幻

 。7)對“剪刀”的認識不能

  (8)人格轉變

 。9)后催眠性自動書寫

  進行II式的測驗時,使用上肢沉重和上肢低沉的誘導方法。III式包括如下九項內(nèi)容:

 。1)熱的幻覺

 。2)選擇性失聰

 。 3)幻嗅(氨水氣味)。

 。4)回到十歲時的返童現(xiàn)象

  (5)看不見手表指針的負性幻視

 。6)關于催眠的夢境

 。7)對“剪刀”的認識不能

 。8)人格改變

 。9)后催眠性自動書寫

  上述各項測驗,均采用4分制記分。一般認為此量表中有些項目的測驗難度較大。

  研究催眠術的人如果想應用這些尺度測驗,那就不能只停留于瀏覽書本,而必須到實際中去熟習和領會。此外,這里還需要說明多少個問題,盼望讀者能由此得到一些啟示。

  測驗時盡量多使用錄音機作暗示,這顯然是一種很好的方法.因為這可以保證受試者所接受的指點完全一致。然而,有時受試者也會遇到困難,這便需要測驗人員停放錄音,并露面為之解決。我偶然發(fā)現(xiàn)某項測驗使受試者表現(xiàn)出困頓,例如他可能因為講不出自己的姓名而煩躁不安(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的第八項)。這時,測驗人員即應停放錄音,出頭具名處置。在實驗研究或臨床利用催眠時術,受試者通常會做充分的籌備;但在一般情況下,預備往往不足,因而受試者對某項測驗產(chǎn)生焦急情感也就不足為哥。

  前面已經(jīng)提到,這些量表的難易度迥異很大,這一點,只有對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的A式和C式進行比擬即可得到說明。海爾加德(1983)提供的數(shù)字表明,在用A式測驗時,11%的受試者所得分為11-12;21%的得分為8~10分;27%的得分為5-7;41%的得分為0-4。瓦格斯塔夫供給了用C式測驗的相應數(shù)字:得11-12分的占6他得8~10分者占18%;得5-7分者占30%;而得0-4分者占46%。由此可見,C表的難度較大,被劃分為低敏感性者占瀕臨一半的人數(shù)。

  最后要闡明的是,經(jīng)某一量表測試而取得高分的人,其催眠反響性并不是處處皆好;反過來也是如斯,經(jīng)某一量表測試而得分低的人,其催眠反應性有時也可能較幻想。斯坦福德整體催眠敏理性量表所以要設計I式跟II式,也恰是旨在發(fā)明這樣的變異。正如人們的才干能夠被懂得為存在不同的成分一樣,催眠才能通常也可能是由不同的因素所形成,故有些人在這一方面的催眠反映性差,而在那一方面的催眠反應性又可能較好,第一類型與第四類型。

  4.3 催眠易感性的相關因素

  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不少因素能夠影響催眠可能性。催眠可能性至少部分地是相對穩(wěn)定的人格特質,如果這樣,那么它受相關因素的影響就更大。在分析話相關因素之前,或許有必要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催眠可能性是不是一種相對穩(wěn)定的現(xiàn)象?摩根、約翰遜和海爾加德(1974)曾報告,有一組受試者在10年以后接受重復測驗,結果表明,它與原始測驗的相關系數(shù)為0.6。但這并不是說催眠可能性不可改變。人們在如何提高催眠可能性方面作了不少盡力,如使用條件反射技巧(德爾普拉脫、霍姆斯,1978凱茲,1979),感到剝脫(桑德斯、雷赫,1969),肌張力反饋(威克拉馬西克拉,1973)  等等不同方法提高催眠可能性。其中很多都獲得了確定性的勝利。

  在訓練進程中,提高催眠可能性的要害因素是什么?這一問題往往極難答復。即便設立對照組,也需要周密設計,以保障試驗組能在各種前提下與對比組認同,例如各組受到的關注、測驗人員的信念,以及對受試者作分組配對的眾多事實問題,這些都必需斟酌。在這些因素中,又有哪些將會影響對照組,也并不是每次都很明白。況且,如何分組配對才稱得上適當,不同的研究人員也有不同時見解?偟膩碚f,催眠可能性可以通過練習而得到進步,但畢竟哪種因素起著作用,目前尚不甚明了。

  年齡

  鮑爾(1976)細心腸鑒別了催眠易感性的穩(wěn)定性及其發(fā)育之間的差別。前面提到的摩根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催眠可能性在一段時間內(nèi)可保持某種程度的穩(wěn)定。當然,有些資料表明催眠易感性也可跟著時間的變化而增強或減弱。倫敦(1965)發(fā)現(xiàn),7歲以上的兒童擁有良好的催眠易感性;在大約14歲以前,催眠易感性日益增強;爾后開始逐漸減弱,這種趨勢要待續(xù)整個成年時代。摩根和海爾加德(1973)通過用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A式的測試發(fā)現(xiàn),9-14歲的兒童催眠易感性最強,而40歲以上成人的催眠易感性則最差。這兩種研究結果基本一致。

  瓦格斯塔夫(1981)認為,催眠易感性之所以隨年齡產(chǎn)生變化,可能部分地是由于個人的僵化、信賴與服從等人格特質的變化所使然。如果催眠易感性有其生理學基本的話,那么它又會受到成長和朽邁等生理變化的影響。此外,人的心理在全部性命過程中都會出現(xiàn)變化,故催眠易感性的變化也可能受到心理變化的影響。

  遺傳

  很少有跡象表明催眠易感性與遺傳基因有關。摩根(1973)提供的資料雖然顯示催眠易感性包括遺傳因素,但他的研究卻不能重復,而且在實驗設計上還可能存在方法學的問題。催眠易感性是一種相當龐雜的現(xiàn)象,它與遺傳基因的關系不可能太大。

  性別

  民間傳說持這樣的觀點:女性比男性的催眠易感性好,但事實并不支持這種觀點。費洛斯(1979)報告,經(jīng)由巴伯暗示性量表測試,性別與受試者的易感性無關;催眠易感性與實驗者的性別也無相關性。這一結果與以往的結論(巴伯,1965;海爾加德,    1965)好像一致。不過,費洛斯又指出,測驗者與受試者的性別之間可能存在互相作用,女性受試者在男性測驗者的領導下可表現(xiàn)出較好的催眠易感性。

  生理學因素

  巴康(1969),格爾和格爾(1974),摩根、麥克、唐納和海爾加德(1974)以及薩克姆(1982)等人支撐這樣一種假說,即在習慣使用右手的人旁邊,催眠狀態(tài)使右腦細胞比左腦細胞更加活潑。但這種現(xiàn)象的發(fā)生是右腦活動的加強,還是左腦運動的抑制?這一問題依然有待回答。有些研究成果支持這種觀點。摩根等人( 1974)發(fā)現(xiàn),在催眠狀況下,腦電波的a波成分與右腦的空間知覺所產(chǎn)生的0波頗為類似:而與左腦履行語言功效時所產(chǎn)生的θ波則有所差別。

  弗蘭肯,里普利和考克斯(1978)觀察到,在催眠狀態(tài)下,右耳的聽覺上風削弱,這反映出左腦的聽覺能力有所增強。特列根、阿特金森(1974)以及海爾加德(1979)探討了高催眠易感性的人在想象時的普遍生理接洽,認為一般與右腦相關。薩克姆(1981)推斷說,習慣使用右手的人通常對波及身體左側的催眠暗示有較好的反應,而對涉及右側身體的暗示反應較差。

  但問題并不如此簡單。格爾(1974)和格爾以及伯基特(1979)發(fā)現(xiàn),在催眠狀態(tài)下,只有慣用右手的男性受術者表現(xiàn)出眼睛左移的偏向;慣用左手的男性以及慣用右手的女性。他們的眼睛運動都無明顯的固定方向;不過,慣用左手的女性的眼睛運動又總是向右。這些現(xiàn)象很難解釋。重要的是記住,習慣用手有不同的程度,而習慣用手并不老是受大腦安排的。摩根等人(1974)發(fā)現(xiàn),與低催眠易感性的人比較起來,尚無跡象表明高催眠易感性的人右腦有較強的a波活動,這一點或許與人們所冀望的結果相反。

  目前還未發(fā)現(xiàn)哪種生理學指標可以正確猜測催眠可能性。只是有跡象提醒習習用手、性別以及腦電圖的a波特點可能有必定的預測作用,但這尚須要進一步研討能力作最后論斷。各種可變因素之間的關聯(lián)盤根錯節(jié),要完整精確地意識它們,就目前來看是相稱艱苦的。

  人格因素

  海爾加德(1968)的報告提到人格試驗與催眠易感性之間的許多聯(lián)系,但其中的大多數(shù)并無意思。不過,催眠易感性與人格因素之間還是存在著相關性,雖然這種相關性可能較小。海爾加德和本特勒(1963)報告,催眠易感性與外向性格的相關系數(shù)r=0.21。吉本森和科倫(1974)以及吉本森和科倫(1975)的研究結果與此稍有不同,它們表明穩(wěn)定型外向性格和神經(jīng)癥內(nèi)向性格與催眠易感性的相關性較好;而穩(wěn)定型內(nèi)向性格和神經(jīng)癥外向性格與催眠易感性的相關性較差。然而,巴伯(1964)推斷說,性格與易感性并不相關。瓦格斯塔夫(1981)對一些研究的分析結果表明,易受影響或服從的性情與催眠易感性之間存在一些正性相關性。

  上面已經(jīng)提到,催眠設想可能與良多因素有關。除此以外,催眠易感性仿佛再無其它人格方面的相關因素。正如鮑爾(1976)所說,這也并不是奇異的事,由于不同的人格可能要在不同的場合才表現(xiàn)出來。之所以有些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催眠易感性與某方面的人格相干,而另外的研究職員卻無奈證明這種關系,其情理也可能存在于此。此外還可能有一種說明,即人格并不是獨破的景象,它由很多彼此作用的成分組成,而這些不同成分在不同的人占領不同比重,并可能在不同的場所以不同的情勢表示出來。

  巴伯(1964)講演,有些人對催眠師有抉擇性,遇到某些催眠師能表現(xiàn)出較好的易感性;但碰到另外的催眠師,其催眠易感性則甚差。由此可以預感,催眠師與被催眠者的關系越好,催眠可能性也就越大。巴伯和凱弗雷(1962)留神到。如果某人請求被催眠的念頭很強烈,而且立場踴躍,那么其催眠可能性就大;但如果他是抱消極態(tài)度,則催眠可能性就小。梅內(nèi)和海爾加德(1964)發(fā)現(xiàn),這一特征在女性被催眠者中表現(xiàn)得尤為凸起。

  4.4 個人體會

  在催眠易感性測驗以及其相關因素的研究方面,人們作了大批工作。但若要決定一個人的催眠易感性是好,是中等,還是較差,最好的措施是直接給他催眠。當然,這并不是說催眠易感性測驗以及對其相關因素的研究沒有意義,偏偏相反,這些工作很有價值,可能得到許多有意義的材料。問題是催眠師如何可以在恰當情形下應用易感性試驗以及其相關因素。

  例如,催眠師所最關懷的是,要依據(jù)標準測驗結果來決定某人不可能被催眠。但即使一個人在某種測驗中的得分甚低。而高超的催眠師仍舊可以通過某種技能為地催眠。從催眠易感性的相關因素來說,即使發(fā)現(xiàn)某方面的人格與催眠易感性有很好的相關性,但如果僅根據(jù)這種人格測驗的得分去取舍催眠對象,這也是相稱笨拙的。雖然可以推想此人的催眠易感性可能較低,但這或者只是統(tǒng)計學上的可能性,其實際催眠易感性可能并不低。

  一般說來,在實驗研究時,催眠師可以利用相關因素及易感性試驗,可以根據(jù)某種量表,如此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C式,對催眠易感性評分。這是實驗不可缺乏的一部分。我們不能僅僅因為一個人的催眠易感性測驗的得分較低,就不給地催眠。特殊是當催眠術可以作為某種治療的有效幫助手段時。就更不能因為易感性測驗得分較低而不必催眠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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